近年来,云南省红河州坚持“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新时代文物工作方针,不断做好文物保护管理工作,全州文物保护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红河州有着丰富的文化资源,文物古迹是红河独特的文化符号。到目前为止,红河州共有不可移动文物2751处,这些不可移动文物中,有世界文化遗产1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30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42处,州级文物保护单位182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582处,革命文物96处。

红河州文化和旅游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州文物局局长王振纯介绍,近年来,红河州不断加大文物保护,多方筹资投入文物消防项目建设和文物抢救修缮,确保文物安全。通过积极争取,全州共投入三个多亿的资金用于文物保护单位的消防、修缮等工作。实施了哈尼梯田大鱼塘村、牛倮普村、全福庄中寨箐口村、上主鲁老寨、阿者科村、娅口村等一批传统村落消防工程;蒙自碧色寨车站、建水团山、朱家花园、石屏陈氏宗祠等一大批文物保护单位的消防工程以及建水、石屏古城智慧消防项目,修缮了鸡街火车站、宝丰隆商号、玉皇阁、来鹤亭、企鹤楼、缘狮洞、中共云南省一大会址、开远发电厂旧址等60多处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实施了建水、石屏拯救老屋行动,共修缮老屋185处。

红河州督促落实文物安全政策措施,督促各地建立和落实了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公告公示制度;制定了文物建筑消防安全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四名一文一传”中文物建筑消防安全整改措施;联合消防部门组织开展文物建筑消防标准化建设及相关培训工作等。层层签订文物安全责任书,每年严格开展文物安全工作考核,使文物安全责任落实落细。常态化开展文物安全宣传、督查、巡查检查和隐患排查工作,重点是在年节假日开展巡查检查,有针对性补配灭火器、消防水桶(水缸),有效地遏制文物安全事故发生,确保文物安全。加大培训和消防安全演练,使文物管理干部、文物保护单位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文物保护工程管理人员的业务能力、应急管理水平极大提升。
加强文物保护单位列级保护。红河州一直以来十分重视文物保护单位列级申报工作,积极做好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和州级、县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推荐申报工作,2018年至今红河州新增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9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8处,州级文物保护单位16处,县市级文物保护单位107处,有96处革命文物进入省级名录,目前正积极组织开展第九批国保和第九批省保的推荐申报工作。(杜浩楠/文 红河文旅/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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