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9日,从云南省曲靖市持续深入打好“十四五”蓝天保卫战专场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年以来,曲靖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的总原则,坚持把“人努力”挺在前面,把“打硬仗”形成习惯,把“保目标”贯穿始终,真正将责任扛在肩上,措施落到地上,推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根据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公布的1至9月份数据显示:截至9月30日,曲靖市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为96.3%,比2022年同期降低1.5%,在全省排名第9,同比上升7个位次;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23微克/立方米,比2022年同期上升9.5%,在全省排名第7,同比上升5个位次。
据介绍,曲靖市综合运用走航监测、无人机飞检、人工排查等方式,及时开展建筑工地、裸露地块、汽修企业、加油站、餐饮业、工业企业等大气污染源排查整治,压实整改主体责任。市直有关部门强化行业监管,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格执法,全面提升常态化监管水平。
加强工业企业大气污染治理工作,完成华能滇东、雨汪电厂3台60万千瓦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工作,推进65蒸吨/小时及以上燃煤、35蒸吨/小时及以上燃气锅炉深度治理;有序推进5家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开展焦化企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开展钢铁、建材、有色、火电、焦化、铸造等行业无组织排放治理工作。2022年,曲靖市完成氮氧化物工程减排量5137.99吨,挥发性有机物工程减排量742.6吨,超额完成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的减排目标任务。
依法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进一步完善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机制。稳步推进曲靖经开区清洁生产审核创新试点工作,建立园区整体审核与清单式审核互补的清洁生产审核新模式和执行机制。
积极稳妥推进绿色低碳发展,制定钢铁、有色金属、化工、煤炭等行业37家重点企业碳达峰行动方案,7家发电企业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第一个履约周期并按要求履约。积极开展全国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城市、气候适应型城市试点建设申报工作。
强化移动源污染监管,加强对84家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共234条机动车尾气排放检测线运行情况日常监管,加快推进施工工地、物流园区、大型工矿企业等场所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工作;安装柴油货车远程在线监控数据采集设备,建成2套固定式遥感监测设备、1套黑烟车抓拍系统,并实现国家、省、市三级联网和数据上传。
加强气象会商,提高预警预判和污染天气应对能力。积极开展大气污染防治科研攻关,推进实施“中心城区臭氧防控与污染物清单调查研究”项目,提出中心城区重点工业企业大气污染防治管控对策建议,为进一步改善空气环境质量提供科学依据。此外,还争取到中央资金支持4800余万元,实现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项目“零”的突破。(路文清)
(责任编辑:孟君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