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曲靖沿江司法所成功创建“省级规范化司法所”

时间:2023-09-28来源 : 中国网作者 : 路文清 薛梅

近日,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沿江司法所顺利通过“省级规范化司法所”验收,被评为“优秀”等次。据悉,此次全省共有183个司法所申报创建“省级规范化司法所”,其中有128个司法所通过验收,被评为“优秀”等次的仅有28个。近年来,沿江司法所以全省规范化司法所建设为契机,立足司法行政职能职责,抓好重点工作,积极探索工作新思路,通过“四聚焦”工作措施,进一步筑牢基层法治基础,提升司法为民质效,全力服务地方经济,助力乡村振兴。

聚焦基层基础保障 打好形象“规范牌”

按照《全省规范化司法所建设三年行动方案》要求,该司法所对外观标识、内设科室及工作制度均进行了提档升级,建有规范的“四室一站一中心”,全面提升司法所建设硬件水平,打造成功能齐全、服务优质、作用明显的一线实战单位。

该司法所修改完善所务和业务管理制度35项,坚持所务会议常态化,把政治理论、法律法规、专业知识等作为常态化学习内容,积极研究司法所建设、管理、工作中的有关问题,通过认真学习、勤于实践,全体司法干警政治理论素养、思想认识水平、司法行政能力软实力不断提升。

聚焦矛盾纠纷化解 建好稳控“防火墙”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创新人民调解组织形式,在巩固加强街道、村(社区)调解组织的基础上,建立婚姻家庭、劳动人事争议2个行业性调解组织,积极发挥群防群治力量,建成一支政治素养好、德高望重、热心公益“红色哨兵”调解员,把人民调解网络组建到各个领域。目前,共组建设人民调解委员会12个、备案人民调解员119人。

坚持热心接待群众、耐心倾听诉求、细心调查情况、匠心探求原因、公心化解矛盾的“五心”调解工作法,围绕民事纠纷调解工作发力,紧盯土地流转、婚姻家庭、赡养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纠纷,立足抓早抓小抓苗头,妥善化解当事人在矛盾纠纷中形成的对抗报复心理。

注重司法所、派出所、综治办、律师事务所的联动,对重大、疑难矛盾纠纷合力化解,力求“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街道、矛盾不上交”,防止“民转刑”“刑转命”案件的发生,进一步提升辖区群众安全感满意度,营造了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聚焦两类人员监管 当好辖区“守门员”

“严管+厚爱”不断提升社区矫正工作质量。坚持规范化、信息化、亲情化的工作方法,严把社区矫正入矫衔接、日常监管、外出、奖惩审批、教育活动、档案管理“五关”,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和改造,努力提高社区矫正工作水平,真正实现“收得下、管得住、矫得好”的工作目标。严格落实刑释解矫人员报到登记、帮教首谈、访问谈心、走访考察、例会分析等相关制度,切实做好刑释解矫人员安置救助工作和跟踪帮教工作。社矫对象连续多年无脱管漏管,无重新犯罪发生。

聚焦基层法律服务 做好群众“贴心人”

聚焦不同群体法治需求,创新普法供给方式方法,结合“知法明理·平安家庭”“知法明理·平安成长”“知法明理·平安务工”三个专项行动,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作为推进平安建设和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举措。充分发挥普法工作队、人民调解员、“法律明白人”在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化解农村社会矛盾、推进村民自治中的作用,为普法强基助力赋能。

畅通群众学法用法渠道,推动法治宣传教育贴近百姓、贴近生活。发挥街道、村(社区)两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作用,结合5月民法典宣传月、“12.4”国家宪法日、春秋开学季等普法节点,通过群众会、院坝会、摆摊设点、乡村大喇叭、微信户主群等有效方式,及时向群众推送法律知识问答、法治典型案例、普法小视频等,全方位开展送法进村(社区)、送法入户活动,让群众足不出户学习了解法律知识,潜移默化提升居民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切实做到线上线下同推进、听觉视觉同接收。2023年以来,共为辖区居民提供各项法律服务活动500余次,发放普法宣传资料5万余份。其中,指导矛盾纠纷化解80余件。

下步,该司法所将积极担当作为,锐意进取,高水平高质量发挥司法所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作用,不断推动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再创佳绩。(路文清 薛梅)

(责任编辑:孟君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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