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云南省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全市基层法院院长座谈会暨下半年重点工作推进会,认真贯彻全国大法官研讨班精神,全面落实全省法院审判质量管理指标体系试点工作动员部署会暨中院院长座谈会精神,围绕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现代化,总结上半年工作,分析当前形势,部署下半年工作,推动全市法院工作实现新进展。普洱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李红云参加并讲话,院党组副书记、分管日常工作副院长郭明德主持会议。

会上,郭明德副院长通报了全市法院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工作情况,各基层法院院长或分管副院长就抓好指标落实进行了经验交流、表态发言。

会议指出,今年以来,全市法院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和省法院的有力指导下,聚焦实干担当、奋进一流年度工作总目标,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会议要求,全市法院要锚定审判工作现代化目标,稳步推进今年下半年工作和今年一个时期工作,具体落实为四个方面:把握关键,推进审判理念现代化。要坚持能动司法理念,坚持“抓前端、治未病”理念,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坚持案结事了政通人和理念,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抓住重点,推进审判机制现代化。要以党的领导责任统领、压实司法审判责任,落实落细审判组织法定职责,落实落细中级法院监督指导责任。筑牢基础,推进审判体系现代化。要科学规范设置组织机构,融合协同履行审判职能,强化大数据战略保障。强化保障,推进审判管理现代化。坚决抓好审判质量管理指标体系试点工作、持续抓好“提质增效创一流”活动,做实全员绩效考核,把评案与考人贯通起来,同时,一体融合推进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职业道德素质建设,确保审判质效趋优向好。(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供稿)
(责任编辑:黄俊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