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更蓝了、山更绿了、水更清了。”近年来,新疆生态文明建设按下了“快进键”,绿水青山与金山银山和谐共生,而这背后,助力点“绿”成金的税务力量从未缺席。环境保护税开征五年来,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市税务局始终立足税收职能,充分发挥绿色税制的正向激励作用,推动企业加大环保投入,加速企业在生态保护、产业发展上持续发力,实现由“被动减排”向“主动治污”转变,向着更绿色、更健康的道路前行着。
作为传统工业巨头之一,石灰石行业一直被贴着“高污染、高耗能”的标签,在新疆乌鲁木齐,当地建厂企业积极通过改造生产设备、安装监测设施等方式谋求绿色转型,新疆宝新昌佳石灰制品有限公司就是其中之一。
受环境保护税“多排多征、少排少征、不排不征”机制的触动,该公司近两年投入约350万元进行环保改造及现场环境治理,使得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值均低于国家标准的30%-50%。“得益于生产工艺的改进和设备的升级,仅2022年,公司累计享受包括环境保护税在内的多项税收优惠政策减免税款120余万元,‘真金白银’的政策红利更加坚定了企业走好绿色发展道路的信心。”公司财务负责人周霞表示,公司今年计划投入1975万元实施窑尾烟气脱硝提标改造项目,该项目建成后,不仅更加符合环保生产的要求,还将进一步提高产品质量和生产效率。
对于征收环境保护税是否会降低企业的生产成本?周霞用实际数据给出了答案。在改进生产工艺和流程后,公司建成的石灰加工生产线,进一步降低了生产成本,经过改造,煤耗降低了10%左右。
走进位于乌鲁木齐市米东区柏杨河乡的乌鲁木齐市京环环境能源有限公司焚烧发电厂,所到之处并没有特别刺鼻的异味,在这里,可以非常直观地了解到垃圾是如何用来发电的。
“我们承担着乌鲁木齐市范围内的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将垃圾作为发电的原料,通过焚烧进行能源转换并发电,实现资源的循环可持续利用,年发电量在4.3亿度。”焚烧发电厂厂长朱良意表示,厂区每天处理垃圾近4500吨,基本能满足首府生活垃圾的处理量,而在企业“变废为宝”过程中,少不了绿色税制的正向激励。
“自2020年以来,公司已享受环境保护税及环境保护、节能节水企业所得税等减免税款2530余万元,税收政策的支持为我们提供了更充裕的资金保障,公司将持续加大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力度,走稳走好绿色可持续发展道路。”朱良意说。
据悉,为发挥好绿色税制在鼓励节能减排、引导绿色生产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乌鲁木齐市税务局依托税收大数据为企业精准“画像”,持续完善“绿色企业”名单,结合企业生产经营状况,提供“定制政策包”,通过“一对一”个性化服务,确保税费优惠直达快享,帮助企业既算清“减税账”,又算清“生态账”,助推企业实现转型升级、清洁生产,加速释放“绿色潜能”。
同样体验到绿色发展所带来“甜头”的还有乌鲁木齐县南郊供排水有限公司。该公司负责处理排放乌鲁木齐县县域内4211平方公里的生活污水和工业污水。2019年以来,先后投入800余万元在明水处理、化学表观处理及水质处理等多环节进行升级改造、更新设备,改造后污水处理水平明显提高,污水处理量也大幅上升。
公司财务负责人姜学莲晒出了近五年的“减税账单”:公司累计享受环境保护税减免551.23万元,这些减免的税款主要用于日常经营、污水处理环节的升级改造及改善职工集体福利等方面。
“我们目前有3个净水厂,1个污水处理厂,日处理水能力在1万方左右,经过处理后的生活污水通过管道汇入净水池,主要用于农田灌溉、造林育苗及城市绿化等方面。”在姜学莲眼中,污水的再生利用不仅可以缓解城市供水紧张,而且有助于减少污染、改善生态环境,实现水生态的良性循环。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乌鲁木齐市税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持续发挥绿色税制杠杆作用,依托连续十年开展的“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在政策落实、诉求响应、精细服务等方面同步发力,帮助企业用好用足绿色税收政策,实现环境保护与企业效益的“双赢”,为助力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成为经济发展“主旋律”提供“税动能”。(张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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