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开展以来,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坚持问题导向,启动农村人居环境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以学增智,把理论学习到的科学方法应用到推动农村人居环境工作中,精心筹划部署,周密组织实施,通过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具体化,把农村人居环境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各项工作做细做实,助力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

据了解,截至5月底,全省共改造建设农村卫生户厕14.48万座,常住户100户以上规模较大自然村、九大高原湖泊流域和赤水河流域自然村卫生公厕1098座。累计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5570个行政村,治理率为42%,镇区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为53%;乡(镇)镇区和村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覆盖率分别达到86%、69%。全省共完成10290个行政村的规划编制,8348个行政村规划成果通过县级技术审查。共创建省级以上文明乡镇263个、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559个、民主法治示范村328个,建成1516个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
牵头起草《云南省深入学习浙江“千万工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和农村人居环境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压紧压实责任,明确目标任务。健全完善工作统筹机制,推行完善每月调度、双月督导、每季通报、年终评价,收集农村人居环境问题专项整治项目清单,明确牵头部门按月逐项报送项目推进、问题整治情况,及时跟进掌握整治进展,定期通报问题情况,综合考核评价成效,常态化督促推进工作落实。
同时,建立督导机制,制定相关工作方案,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分别挂联16个州(市)开展实地督导工作,查找与先进地区工作差距短板,梳理汇总存在问题短板,督促专项整治方案落实。积极推行典型引路法,指导各地组织农村新改户厕质量大比武活动,征集推介一批典型范例,树立一批可学习、可借鉴的参考样板和经验做法。
“坚持组织领导,找准问题、做好方案、设好专班,建立健全制度机制,为合力推进专项整治工作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因地制宜分类确定整治目标任务,找准问题成因、精准对症下药,逐项推动整改落实。把农村人居环境问题专项整治与乡村建设行动、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绿美乡村建设紧密结合,在组织协调、项目资金、人员技术、督促指导等方面有机融合、一体推进。在工作中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组织动员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村民等参与到农村人居环境相关问题整治,广泛宣传推广农村人环境整治改善提升工作中好做法好经验,激发农村基层干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改善提升带来的变化。”云南省农业农村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到。(姚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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