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调参加巡察的工作人员,尤其是抽调优秀专业干部难的问题,一定程度制约了巡察工作的质效。”精河县党委巡察办负责人介绍,近年来,为优化巡察队伍结构,充实巡察工作力量,提升巡察质效,县党委按照《关于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巡察岗位培养锻炼的实施办法》,以“政治优先、注重实效、分类选拔、动态管理、进退有序”的原则,从优选择组建巡察“人才库”、“组长库”,为巡察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
严把“入口关”,高标准建库。“人才库”、“组长库”人选资格条件,要求必须具备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优、协调能力强、文字功底深、善于发现问题,人选结构涵盖纪检监察、组织人事、财政审计、司法信访、意识形态等重点领域。采取个人自荐和单位推荐,报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的方式,在全县各部门(单位)调整选拔133名优秀干部组建巡察“人才库”、50名科级领导干部组建巡察“组长库”。
注重“使用关”,高效能用库。采取积极推荐库内人员参加上级巡视巡察,抽调库内人员到巡察组挂职锻炼等方式,实现“以干代训”,提升“两库”人员综合实践能力。在组建巡察组时,充分考虑被巡察单位职能特性和库内人员的工作履历、岗位特长以及秉性特点,从库内抽取最佳巡察组长和巡察人员,做到“老将”与“新兵”合理搭配,行业有效兼顾,特长充分发挥,有效提升巡察组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推动县委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畅通“出口关”,严要求管库。建立《精河县党委巡察工作人才库人员选配与管理办法》《关于加强巡察借调干部管理的办法》等12个制度,提升“两库”人员管理规范化水平。按照“严格管理、随时调整、随时更新”的工作原则,对“两库”实行动态管理,把新提拔任用的科级干部和优秀年轻干部及时充实到库内,实行台账管理和动态监管,对因岗位调整、违规违纪、年龄偏大、身体不适等原因,不能继续胜任巡察工作的人员及时调整出库,进一步加强了“两库”人员管理,提升了人员质量。
巡察工作结束后,县党委巡察办对人才库中抽调人员的政治表现、工作业绩、作风和纪律等情况,实事求是地做出鉴定意见,向其所在单位和组织部门反映,作为评先评优、提拔晋升的重要依据。近年来,精河县积极发挥巡察熔炉作用,把巡察岗位作为发现、培养、锻炼干部的重要平台,抽调参加巡察的干部先后有一大批得到提拔重用和晋升职级,实现了干部培养与巡察工作双促进、双提升。
“通过精心组建巡察‘两库’,推动形成优秀干部参加巡察培养锻炼的良性机制,统一调度、动态管理,强化巡察人才配备,规范巡察人员的管理使用,为巡察工作高效有序开展提供人才保障。”县党委巡察办主任表示。(马文莉、李莉、玛依拉·居马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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