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普洱市公安机关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时间:2023-06-16来源 : 中国网作者 : 李明

2022年5月,普洱市公安局出台了《普洱市公安机关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高质量发展十四条措施》(以下简称“十四条措施”),从社会环境、法治环境、服务环境、内部环境四个维度全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十四条措施’出台以来,普洱市公安机关狠抓落实、严格规范、优化流程、强化监督,推动措施落实见效,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普洱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伍强在6月16日召开的“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高质量发展新闻发布会”上介绍。

为推动“十四条措施”落实见效,普洱市公安局细化出台14个配套工作方案、工作机制,形成“1+14”机制方案体系,强化考评、倒逼责任落实,开展“大比拼”评选活动,在全市公安机关范围内营造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措施推行以来,两个县(区)公安局被云南省公安厅评为优化营商环境第一轮“标杆单位”,思茅分局侦办“4.11”非法经营案经验做法在全省公安机关推广。

从有效保护各类企业的合法权益出发,普洱市公安局严格规范适用刑事强制措施以及使用查封、扣押、冻结等侦查措施;聚焦涉企矛盾纠纷,突出严打涉企经济犯罪,化解涉企矛盾纠纷197起,化解经济犯罪积案347起,化解涉民营企业刑事诉讼“挂案”2起,侦破涉企经济犯罪案件16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7人,挽回经济损失1972.77万元,侦破非法经营案件105起,挽回经济损失3079.98万元。

为满足广大企业和群众的需求,普洱市公安局推动市、县(区)公安机关出入境、治安、交警部门进驻政务服务大厅,提供“一站式”服务;建立常态化警企沟通机制和局领导班子联系企业制度,两级公安机关74名班子成员联系140家企业,83名社区民警担任辖区企业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联络员”,共走访企业825户,解决问题175个;开通出入境通行证“绿色通道”,为紧急医疗援助办证144件,为复工复产境外中资企业机构及员工办理出入境证件1915证;全面优化交通管理服务,最大限度方便企业经营活动和群众生产生活;规范高效办理落户手续,办理投资、经商、招干、招工迁移落户76笔。

同时,普洱市公安机关通过进一步简化、优化办事流程,不断提升办事效率:出入境通行证制证点前移至边四县;公章刻制时间压缩到1.5小时内;分类推进8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审批制度改革;依托派出所设立综合服务窗口110个,承办户籍、身份证业务、7项机动车业务、10项驾驶人业务;推行邮政网点代办交管业务,打造基层便民利企服务平台。

此外,普洱市公安局还紧盯企业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全面加强对公安机关窗口部门的监督检查。截至目前,共收到窗口服务业务数据和公众形象评议数据37万余条,群众回复评议满意率达99.4%。(李明)

(责任编辑:黄俊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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