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检察”守护“绿色普洱”

时间:2023-06-08来源 : 中国网作者 : 李明

普洱市位于云南省西南部,是北回归线上最大的生态绿洲,素有“生物种质基因宝库”“云南动植物王国的王宫”美誉,森林覆盖率达74.59%,森林面积、森林蓄积量居云南省第一。全国近三分之一的物种在这里繁衍生息。

近年来,普洱检察机关秉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把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工作摆在更突出位置谋划部署,加大办案力度,以“绿色检察”助推普洱生态文明建设。

2018年,普洱市人民检察院全省率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审议意见》,后又相继出台系列以公益诉讼推动生态立市绿色发展的措施,为普洱“绿色检察”提供了制度保障。与普洱市河长办共同建立“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深入开展水资源保护、糯扎渡库区整治等工作,立办案件50余件。与普洱市林长办、市公安局共同建立“林长+检察长+森林警长”工作机制,形成公正司法和严格执法的良性互动。

在办理景迈山生态环境公益诉讼专项、五湖湿地保护专项行动中,针对案件涉及范围广,多领域问题交叉,可能存在多部门多层级违法违规问题线索的特点,普洱检察机关探索一体化办案模式,确定了“以上率下,因案施策,一体推进”的市县一体化办案模式,有效破解复杂案件办理中的难题,进一步强化公益诉讼检察与刑事检察工作衔接,建立线索移送、信息共享、办案协同等机制,提升办案质量和效率。

截至2022年,普洱检察机关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2310件。督促恢复污染水源地面积612亩;清理河道42公里;清理污染水域面积29317.46亩,关停、整治违法采砂户247户;恢复耕地640.35亩;恢复林地489.36亩,推动补植复绿657.93亩;收回环境损害赔偿资金和恢复森林植被费用207.68万元;关停和整治环境污染企业316家。普洱“绿色检察”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优秀文化品牌,1名干警荣获第三届中国生态文明奖先进个人。

“普洱的蓝天白云、绿水青山、良田沃土是大自然赋予的最宝贵财富,是全市各族群众安身立命的根本。”普洱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绪伟表示,下一步,普洱检察机关将继续深入开展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维护生态环境安全,以“绿色检察”守护“绿色普洱”。(李明)

(责任编辑:黄俊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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