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全国总工会相关文件精神及《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云政发〔2022〕59号)规定,寻甸县总工会积极为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荣誉称号的残疾人游泳运动员周艳菲申报省级享受劳模待遇。近日,云南省总工会发文《云南省总工会关于认定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享受省级劳模待遇的通知》中明确,认定周艳菲享受省级劳模待遇。
周艳菲,女,汉族,1990年10月出生于昆明市寻甸县鸡街镇彩己村委会三合村,六岁时因疾病导致身体残疾,2005年寻甸县残联发掘并举荐到昆明市残联,由昆明市残联正式推荐到云南省残疾人培训基地,经过层层筛选最终被分配到云南省残疾人游泳队成为一名游泳运动员。
通过自身的刻苦努力训练和付出数十倍乃至上百倍的汗水,以及坚韧不拔的精神,在17年的运动生涯中,曾代表省和国家队参加全国、国际的各种比赛,共荣获54枚奖牌,其中金牌24枚、银牌19枚、铜牌11枚。并多次打破全国记录和世界纪录,多次被授予体育道德风尚奖和先进个人奖。被云南省人民政府给予“嘉奖”,昆明市体育局、昆明市残疾人联合会授予“优秀运动员”荣誉称号。2021年6月,周艳菲入选国家队,代表中国前往德国参加世界游泳比赛,经过10天在德国的激烈比赛,最终拿到了参加东京残奥会的入场券,2021年8月在日本东京第十六届残奥会上,获得1枚游泳金牌(打破一项世界纪录)、2枚银牌的好成绩。2021年9月被中华全国总工会授予第十六届残奥会“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荣誉称号。
面对来之不易的荣誉,周艳菲说:“当我站在领奖台上的时候,五星红旗冉冉升起,《义勇军进行曲》响彻整个赛场,我内心无比激动和自豪,作为一名运动员,我深切体会到,残奥会每一枚奖牌的获得,都是扎扎实实练出来的,都是咬紧牙关拼出来的。成绩固然可喜,经验弥足珍贵,取得今天的成绩离不开党和国家的培养,离不开各级领导对残疾人体育的重视,也离不开教练悉心指导及在背后默默支持和帮助我的人。实现了奥运梦,为国家争光、为家乡寻甸添彩,我觉得所有的付出和努力都是值得的,今后我也将继续努力,为祖国,为云南,为家乡再立新功”。(刘国兵)
(责任编辑:黄俊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