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法庭”发端于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法院的上田“微法庭”,作为架构在数字空间、虚拟在群众身边的人民法庭,是人民法院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一项创新工作机制。2022年以来,云南省红河州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立足红河实际,认真绘蓝图、定目标、出考题、找答案,在全省率先推进“共享法庭”建设工作,将司法服务的载体和触角延伸至最基层,助力健全“法治、德治、自治、共治”相融合的基层治理体系,奏响了“四治融合”基层社会治理新乐章。
着力深化多元协作 确保工作推进有序有力
积极主动向党委作好请示和汇报,紧紧依靠党委领导,全方位聚焦基层社会治理难点痛点,围绕“共享法庭”建设统筹各方力量,取得司法、劳动、工青妇等各相关部门的支持配合,并向行业协会、企业工会等组织不断延伸,协调各基层治理单位组织人员以调解员、联络员、法律顾问等身份入驻“共享法庭”调解平台。经不懈努力,“共同发力、共建共享”的理念在各参与部门间牢固树立,逐步形成了党委领导、法院主推、各相关部门支持配合、基层组织和社会组织广泛参与的“共享法庭”建设工作大格局。
着力扩大法庭覆盖 确保司法服务触手可及
以“不增编、不建房、快落实、广覆盖”为原则,因地制宜依托乡镇(街道)、村委会(社区)、行业组织现有硬件设施,以“一根网线、一块显示屏”为标准,打破以往人民法院参与基层治理在时间和空间上的限制,配置入驻各地区及行业组织。2022年7月19日,红河州首个“共享法庭”在元阳县新街镇全福庄村合拉调解室建成并投入使用,目前全州已建成“共享法庭”136个,其中,蒙自市、红河县实现街道、乡镇全覆盖。“共享法庭”的“遍地开花”,有效解决了全州法院26个人民法庭总体数量较少、服务半径偏大的问题,推进“网格法官”“乡村e法官”融入“共享法庭”建设,让广大群众在家门口即可获得网上立案、线上调解、在线诉讼、法律咨询等优质高效、普惠均等的司法服务,实现了“群众少跑腿、数据多跑路”。
着力建好解纷平台 确保纠纷化解实质、高效
通过数字化加持,健全线上解纷系统;通过机制重塑,构建“一站式”解纷链条;通过整合力量,打造线下调解团队,推动基层矛盾纠纷应收尽收、精准分流、妥善处置,持续深化诉源治理。工作开展中,各地“共享法庭”结合本地实际,广泛汇聚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及基层干部、网格员等解纷力量,探索建立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共享法庭”解纷机制。其中,元阳法院探索运用“1+1+1+1+N”(法官+检察官+警官+律师+若干调解员)的模式联合调处、分级化解疑难复杂纠纷,并建立“法官+林长、河长、沟长”的生态司法靠前服务机制,为哈尼梯田保护利用注入司法“活水”;弥勒法院选取金融机构办公场所作为驻点成立金融共享法庭,深入开展涉金融纠纷线上调解工作,清收不良贷款70余万元;蒙自法院全力打造“石榴云共享法庭”品牌,通过15个“石榴云共享法庭”实现全市5个街道、8个乡镇全覆盖,共化解纠纷346件。
着力延伸普法效能 确保法治信仰深入人心
推动“局部”精准普法向“全域”普法强基延伸,将遍布全州的“共享法庭”打造成为接地气的法治宣传阵地。工作开展中,各地“共享法庭”用好“一根线”,通过数据线使人民法院与基层群众心连心,实现案例答疑、法条阐释等功能,推动形成行止有法、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良好社会氛围;用活“一块屏”,通过开展典型案例发布、庭审直播观摩、反诈宣传等活动,让基层群众直观地接受法治教育、强化法律意识,全力使法治精神的种子在基层土壤中孕育、开花、结果。
道阻且长,行则将至。从理念升华,到制度建设,再到实践检验,红河州法院将“共享”理念与司法服务深度融合,走出了一条以机制创新助力基层社会治理的符合红河实际的高质量发展之路。下一步工作中,红河州法院将把“共享法庭”建设工作与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提质增效创一流”活动有机结合,不断提升“共享法庭”服务效能,并积极探索设立涵盖金融、道交、家事、旅游等专项领域纠纷化解的特设“共享法庭”,以一体化、均衡化、便捷化的司法服务进一步助力健全“四治融合”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让基层群众切身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罗旋 龙清清 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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