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优秀法官李治平:肩挑公平正义 坚守为民初心

时间:2023-02-21来源 : 中国网作者 : 佚名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既要当好宣传员,又要当好实践者,时刻牢记作为一名共产党员所承担的政治使命,坚定理想信念,以事业而非职业来认识理解自己所从事的工作。要始终保持积极进取、勇于担当的精神状态,更好地做好新时代法院工作,践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

——“全国优秀法官”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弥勒市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治平

李治平,男,汉族,云南师宗人,1984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2009年2月参加工作,现任弥勒市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一级法官。“红河州法院系统调解能手”“红河好人”“红河州法院系统办案能手”“全省法院办案能手”“云南省优秀共产党员”“云南省政法工作先进个人”“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全国优秀法官”这些荣誉背后,彰显着李治平扎根基层法庭10余年,肩挑公平正义的光荣使命,手握主持公道的神圣法槌,惩恶扬善、匡扶正义,为实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坚守与付出。

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

虽然审判业务任务繁重,但李治平从没有放松过对政治理论的学习。他经常利用业余时间学习并深刻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及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精髓。他始终认为心中有民,才能执法为民,始终坚守“司法为民”宗旨,坚守公正司法的底线,在第一线为当事人排忧解难,踏踏实实任劳任怨,把司法为民的宗旨落实到每一个工作细节中,用自己的耐心、热心、细心让群众感受到司法的温暖和公正。

2009年李治平刚参加工作就到派出法庭工作,从书记员、审判员、副庭长,一步步走来,一干就是10余年。弥勒市民李某明等117人到朋普人民法庭起诉弥勒市辰睿果业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他遂向李某明等人了解情况,得知李某明等人与公司签订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将其土地的承包经营权流转给公司经营,但公司已拖欠李某明等人2年的土地流转款,涉及金额201.87万元。李治平考虑到这是一起涉及民生案件,顾不上多想,他从繁忙的案件审理中抽出时间及时到现场查勘土地情况,并向当地基层组织和村民了解情况,得知所涉及土地是村民的主要经济来源时,他更加着急,为此他多次与公司协调,但分歧较大。在庭审调解时双方意见也不一致。庭审后,为彻底解决群众所急,他带领干警再次驱车60多公里找到公司协调,耐心细致地解说农民诉求和农民生计,而后也对李某明等117人进行释法说理。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并履行完毕,这一涉群民生案件圆满解决,真正做到了定纷止争、案结事了,得到了当地基层组织和群众的一度好评,有效维护一方社会稳定。

让法律有爱有温度

朋普法庭位于离弥勒市区50公里的朋普镇,这里是数学家熊庆来的故乡,李治平一参加工作就扎根在这片朴实的土地上,他深受熊庆来平实诚笃、严谨细致的优良作风的熏陶和感染。

法律是冰冷的,而法律适用的对象是一群有血有肉的人。李治平在办案中胸怀法律,心存善念,不以贫富影响办案态度,不因大小影响案件质量,努力让每一次谈话、每一次调解、每一次审判都变得有温度,在法律与群众两者之间做好引导,用行动诠释着法律的公平和公正、传递着司法温情。

派出法庭是面向最基层人民群众的司法窗口,处理的案件大多数是邻里纠纷、家庭婚姻纠纷等,然而农村人民群众法律知识欠缺、诉讼能力较差,很难真正做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为此,李治平身在基层,总是跋山涉水、走访调查,尽量将案件事实查清楚。

一次,李治平到离朋普镇30多公里的巡检司镇,与事先约好借款近20年的一民间借款纠纷案当事人任某林见面。一大早,他和书记员吴勇就出发了,途中路不好走,到时已是午饭时间。他们到处询问找到任某林家,但大门紧锁,联系不上任某林。后来好不容易打听到其临时有事去了离家60多公里的五山乡,他们在小卖部简单买了点面包便直奔五山乡。找到欠债人时已日落西山,得知他们一天的周折,年近70岁本来一直不配合的任某林深感法官的不易,认识到了法律的严肃性,表示愿意听从李治平的调解。一星期后,该案以调解并当庭履行完毕而画上了圆满句号。

催开民族团结进步之花

走进朋普镇小寨村委会,一派各民族群众和谐相处、共谋发展的景象。说起这幅民族团结进步的幸福图景,村里的干部群众都会由衷地说:“应该感谢李法官和朋普法庭,是他们多年的辛苦付出,才有了我们寨子今天的和谐幸福好日子!”

朋普镇齐格村委会齐格村彝族青年普某成与江边乡平地村委会大倮份村彝族青年赵某兰恋爱,二人表示要结婚,于是普家将60000元现金借给赵某兰,并签订借款协议书。2017年5月,双方按农村习俗举行婚礼后在普家共同生活。生活中,赵某兰多次离家出走。2013年即被列为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普家,为此不能安心搞好生产促脱贫,整天到处寻找赵某兰。驻村工作队员带普某得(普某成之父)到朋普法庭立案,后李治平及时驱车50多公里赶到大倮份村寻找赵某兰,但未找到,家人也称不知其去向。他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说服赵家人联系女儿。一个星期后,李治平接到赵某兰的电话。因调解未果,最终判决赵某兰返还借款60000元。

后双方解除了同居关系,普某成一家有了脱贫致富信心。种玉米、种甘蔗、烤桉油,养仔猪……2019年,普家三口纯收入达27212元,人均9070元,实现脱贫。那年春节前,李治平接到普家请他去吃“杀猪饭”的电话,虽然没去,心里却感到欣慰和踏实。

无私奉献,风雨兼程。李治平用自己一点一滴亲民爱民、司法为民的模范行为,在老百姓心中刻画出一个人民满意的好法官形象,书写出了特别的人生和可贵的精神。熟悉他的干部群众都称赞他是“百姓的贴心人,人民的好法官”。

新征程上书写新答卷

工作中,李治平从不放松业务学习,向同事学、向书本学,从书记员开始他就不断培养结合案情与法规进行独立思考的能力,学习调解、庭审技巧,主动撰写法律文书,不断磨炼,他承办上千的案件中无一错案发生。由于工作能力突出,2021年12月,李治平被组织任命为弥勒市法院副院长,分管民事审判、人民法庭、刑事审判、行政以及执行工作。刚刚走上领导岗位的他,深感责任重大,面对组织信任和人民群众的期盼,李治平没有丝毫懈怠和放松自我要求,他和法院干警一同战斗在第一线,将人民法院与人民群众一线牵,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有效化解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和问题,努力实现“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新岗位展现新作为,李治平分管的弥阳人民法庭被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给予集体嘉奖,荣获红河州“七五”普法先进集体荣誉,他也被省高级人民法院表彰为“全省法院人民法庭工作成绩突出个人”。

金奖银奖不如老百姓的夸奖,金杯银杯不如群众的口碑。多年来,李治平始终把人民群众装在怀中,把善待百姓记在心中,把为民谋利印在脑中,把为民解忧握在手中,以忠诚铸就人格,用行动诠释信仰,不忘共产党员的初心,用实际行动让群众感受到司法制度的公平公正。(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供稿)

(责任编辑:黄俊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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