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西山区支持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 最高资助20万元

时间:2023-02-16来源 : 中国网作者 : 佚名

昆明市西山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月15日发布公告,按照《关于印发〈西山区支持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要求,西山区支持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资助即日起开始申报。

一、目标任务

围绕西山区重点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资助10家左右企事业单位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

二、申报对象及条件

(一)申报对象

申报对象为通过顾问指导、项目合作、人才租赁、服务外包、“飞地”人才等柔性引进方式,引进各类高层次人才到西山区工作的用人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

(二)基本条件

1.用人单位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西山区所属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市场监管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在西山区的规模以上企业、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或运行状况良好;

(3)有明确的智力、技术、项目合作需求和事项;

(4)能够为柔性引进人才提供合适的报酬和适宜的工作生活条件。

2.柔性引进人才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柔性引进人才为用人单位通过柔性引进方式从辖区外引进到西山区的各类高层次人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遵纪守法、德才兼备、群众公认,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强的团队协作精神;

(3)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或专项技能,能够满足我区用人单位需要,对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有促进作用;

(4)具备开展智力服务所需的良好身体条件;

(5)柔性引进合作期间,须取得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同意;

(6)不属于同一企业(集团)中,不同子公司(事业部)间的人才派遣情形;

(7)无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流动的其他情形。

(三)其他条件

1.用人单位须与柔性引进人才或其人事关系所在单位签订不少于一年的合作协议,且合作协议履行已满一年并取得实际成效;

2.柔性引进人才原则上为2021年(含)以后引进到西山区工作的;

3.每个用人单位申报柔性引进人才人数不超过3人。

三、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3月10日(星期五)下午17:00截止,逾期不予受理。

四、申报流程

(一)申报。由用人单位根据公告要求向昆明市西山区人才资源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区人才资源公司”)提交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包括《西山区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资助申请表》(附件1)和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清单详见附件2)。

(二)审核。由行业主管(联系)部门对各项条件和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择优推荐到区委人才办。

(三)评审。由区委人才办会同行业主管(联系)部门组织行业领域专家对柔性引进人才的资质及与用人单位开展的技术创新、项目合作等实际成效进行评审。

(四)审定。审核后按程序报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专题研究,提出拟资助名单。

(五)公示。拟资助名单确定后面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按规定不予公示的除外),经公示无异议,区委人才办发文公布入选名单。

(六)资金拨付。公示结束后,由区委人才办下达支持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资助计划,并按程序将资助资金支付至用人单位的银行账户。

五、资助标准

对柔性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按照技术创新、项目合作等实际成效,以及用人单位实际支付其税前劳动报酬总额的一定比例给予用人单位资助。具体标准为:

(一)实际支付税前劳动报酬在20万元以下的,按劳动报酬的10%资助;

(二)实际支付税前劳动报酬在20万元(含)以上、50万元以下的,按劳动报酬的15%资助;

(三)实际支付税前劳动报酬在50万元(含)以上的,按劳动报酬的20%资助,最高不超过20万元。

六、材料要求

申报表及证明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双面打印并左侧装订;电子版文档一份,一并拷贝至区人才资源公司(地址:昆明市西山区秀苑路188号西山区综合行政办公大楼8-17室)。材料电子版可搜索“西山先锋”微信公众号获取。

七、其他要求

(一)用人单位及柔性引进人才应当遵守诚信和法律法规,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骗取套取经费的,一经发现立即追回资助经费,将弄虚作假申报等失信行为纳入诚信体系记录,终身不得申报区级人才相关激励。用人单位及行业主管(联系)部门不按标准审核或把关不严造成重大工作失误的,取消当年推荐资格;有欺骗行为的,取消3年申报资格。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触犯法律法规的,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二)用人单位须提供能够证明其符合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资格条件的佐证材料;在审核过程中,相关单位提出异议时,用人单位应主动配合补充证明材料;为便于联络,用人单位须指定专职联络人,过程中联络人应保证通讯畅通。

未尽事宜或申报过程中有疑问,请及时与区人才资源公司联系。

(责任编辑:黄俊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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