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9日,普洱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普洱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绪伟向大会作工作报告。报告提出,2022年,全市检察机关以“质量建设年”为抓手,依法能动履职,服务保障普洱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
2022年,全市检察机关贯彻新发展理念,在统筹发展和安全中依法能动履职,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依法护航企业发展,助力营造一流营商环境。将“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融入检察履职,依法从严打击扰乱市场秩序、侵犯知识产权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
擦亮“绿色检察”,全力守护普洱生态环境。起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168件204人,办理行政检察护航生态环境专项案件157件。立办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94件,起诉58件,督促修复受损国有林地390亩。落实“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联合巡河巡湖31次。持续开展水环境保护专项活动,深入开展饮用水源地保护公益诉讼专项活动,为农村饮水筑起安全“防护墙”。
增强反腐合力,整肃清廉政务环境。落实监检衔接机制,对监察机关调查的职务犯罪案件提前介入103件,决定逮捕32人、起诉67人。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推进受贿行贿一起查,起诉行贿犯罪8件,同比上升160%。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司法不公问题,起诉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玩忽职守案件2件,彰显对司法腐败零容忍的决心。
2023年,普洱市检察机关将以高质量发展为目标,谋划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以检察新作为服务保障全市高质量发展。(戴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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