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香格里拉成功创建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

时间:2023-02-08来源 : 中国网作者 : 佚名

1月11日,国家民委下发《国家民委关于命名第十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的决定》(民委发〔2023〕4号),决定命名全国283个地方和单位为第十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命名有效期5年。云南省11个县(市、区)获得命名,香格里拉市荣列其中。

香格里拉市是迪庆州州府所在地,辖7乡4镇,62个村(居)民委员会,688个村(居)民小组,境内居住有藏族、汉族、纳西族、傈僳族、彝族、白族、苗族、回族、普米族等25个民族,总人口18.64万人。

近年来,香格里拉市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以努力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标杆”和世界的“香格里拉”为目标,围绕抓实稳定、发展、生态、边疆稳固四件大事,广泛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探索出了一条符合时代发展要求,具有边疆民族地区特色的创建之路,名扬天下的“香格里拉”金字招牌愈加鲜明,全市呈现人心凝聚、团结奋进的良好发展态势。

在创建工作中,香格里拉市围绕主题主线,彰显特色,突出政治引领,强化理论武装,落实落细“两个纳入”,厚植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思想根基;突出文化赋能,抓实“五项教育”,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突出“五个建设”,推动各民族共同走向社会主义现代化;突出“三交”促进,构建互嵌式社会结构;突出示范引领,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全域创建;突出法治增效,提升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各族群众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不断树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深深镌刻在各族群众心灵深处。(香格里拉市委宣传部 迪庆民宗供稿)

(责任编辑:黄俊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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