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3日,普洱市人大常委会举行《普洱市思茅城区河道管理条例》《普洱市景迈山古茶林文化景观保护条例》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明确了思茅城区河道管理和景迈山古茶林文化景观保护两项条例内容,在法治轨道上为保证普洱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发布会现场 普洱市委宣传部供图)
据悉,《普洱市思茅城区河道管理条例》《普洱市景迈山古茶林文化景观保护条例》于2022年11月30日经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查批准,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其中,《普洱市思茅城区河道管理条例》共二十一条,明确了主体责任,突出了河湖长制作用,突出了改善河道水环境质量,对思茅城区河道整治与建设、管理与保护、河湖长制、相关法律责任等内容作出明确规定,为思茅区全面落实河湖长制、加强河道管理、保障防洪安全、保护河道生态环境,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制保障。《普洱市景迈山古茶林文化景观保护条例》共三十条,明确了主体责任、保护区范围和禁止行为、景迈山管理机构的职责。《普洱市景迈山古茶林文化景观保护条例》中所称的文化景观是指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境内的惠民镇景迈村、芒景村、芒云村芒云老寨和糯福乡勐宋村等生态环境范围内的古茶树、古树名木、植被、水体、地貌等自然物质与传统民居建筑、历史文物建筑等人类文化长期融合共同形成的有机和谐的景观体。
围绕两个《条例》内容,普洱市将进一步梳理现有政策制度,研究细化具体的措施和办法,加快完善政策配套,推动《条例》落细落地。同时,加强与文物、林草、国土、环保等行业行政执法部门的沟通对接,建立完善且行之有效的执法工作体系,多方联动配合,确保《条例》得到全面、完整、准确的贯彻落实。(戴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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