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监局近日发布通告称,在2022年国家化妆品监督抽检工作中,经甘肃省药品检验研究院等单位检验,有53批次化妆品不符合规定,其中涉及2批次安热沙防晒乳。记者梳理发现,这已经是标称资生堂安热沙产品今年来第三次被通报。
记者了解到,此次通告的53批次不符合规定的化妆品中,多为染发、防晒类产品,抽检发现的主要问题是成分比对不合格。通报显示,产品标签标示为株式会社资生堂生产、资生堂(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经销的“安热沙金灿倍护防晒乳”,经吉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检验,成分比对不符合规定,未检出产品标签及注册资料载明的技术要求标示的防晒剂,即双-乙基已氧苯酚甲氧苯基三嗪、二乙氨羟苯甲酰基苯甲酸己酯、水杨酸乙基己酯、奥克立林。“安热沙水能户外防晒乳”也是成分比对不符合规定,未检出产品标签及注册资料载明的技术要求标示的防晒剂,即双-乙基已氧苯酚甲氧苯基三嗪、二乙氨羟苯甲酰基苯甲酸己酯、奥克立林。
安热沙防晒产品被检出成分比对不合格。资料图片
科普资料显示,防晒霜中的防晒剂分为物理防晒剂和化学防晒剂两种。化学防晒剂主要通过吸收紫外线中的UVA、UVB等,防止皮肤晒伤及老化,而物理防晒剂则通过光的反射作用,将紫外线反射出去,常见的物理防晒剂有氧化锌、氧化钛等。而双-乙基己氧苯酚甲氧苯基三嗪、二乙氨羟苯甲酰基苯甲酸己酯等化学成分均用于吸收紫外线。
安热沙是日本资生堂旗下的防晒品牌。魔镜市场情报数据显示,2021年度天猫淘宝防晒化妆品市场中,安热沙以约9.93亿元的销售总额位居榜首。记者梳理发现,近年来标示为安热沙的防晒产品多次被通告不合格。截至目前,2022年内就已被国家药监局曝光3次。
如2022年9月,标示为资生堂(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经销,株式会社资生堂生产的安热沙水能户外清透防晒乳(标示批号:2009KE)被检出成分比对不合格。此外,在2021年11月,1批次资生堂安热沙水能户外清透防晒乳产品不合格,检验结果为未检出批件及标签标识的防晒剂,即双-乙基己氧苯酚甲氧苯基三嗪、二乙氨羟苯甲酰基苯甲酸己酯和奥克立林,但检出批件及标签未标识的防晒剂二苯酮-3。在更早前的2020年12月西藏自治区药监局和2018年国家药监局公布的一次化妆品抽检中,也有两批次安热沙防晒产品不合格。
针对上述涉事产品,资生堂方面表示,涉事产品已确认为假冒安热沙产品。
再如2月17日,国家药监局公布了关于50批次不符合规定化妆品的通告,其中,资生堂安热沙水能户外清透防晒乳因产品检出批件及标签未标示的防晒剂水杨酸乙基己酯,被国家药监局通告。对于该50批次不合格产品,资生堂方面的化妆品境内责任人(经销商)否认经营。
声称产品频被假冒,资生堂方面是否有一些措施进行打假?对此问题,12月23日,安热沙某平台官方旗舰店客服并未对《中国消费者报》记者进行正面回复,而是称“安热沙ANESSA在中国官方渠道(含官方授权渠道)销售的产品均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可放心购买和使用。今后,我们将一如既往地为消费者提供优质产品和服务”。
化妆品被假冒、山寨,一方面会关系到化妆品使用者的切身利益,另一方面还会导致产品口碑参差不齐、消费者信任缺失等带来的品牌形象受损。
北京理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王久成表示,在我国,目前没有专门的法律对“打假”作出具体规定,法律上未规定生产者负有打假的义务。打假是一项全社会的系统工程,全社会都应当参与,通常表现为政府打假、消费者打假、职业打假和企业打假。我国的《产品质量法》为生产者、销售者的产品质量责任划定了红线,资生堂公司作为品牌企业,应当对其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无论履行社会责任、保护消费者权益,还是保护自身知识产权,都必须强化市场主体责任,投身于打击制贩假的行动中来。
据悉,国家药监局要求广东、上海、江苏、浙江省(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本次53批次不符合规定的化妆品涉及的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境内责任人依法立案调查,责令相关企业立即依法采取风险控制措施并开展自查整改;各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相关化妆品经营者立即停止经营上述化妆品,依法调查其进货查验记录等情况,对违法产品进行追根溯源;发现违法行为的,依法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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