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景东“检察蓝”: 守护好绿水青山

时间:2022-12-05来源 : 中国网作者 : 周延

近年来,云南省普洱市景东县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立足检察职能,守护“生态绿”,为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生动诠释“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景东县人民检察院厚植司法为民情怀,对生态环境资源实行最严格的司法保护,龙街乡生态环境司法修复基地便是“检察蓝”践行检察初心使命的生动实践。走进龙街乡新平村生态环境司法修复基地,视线所及之处,绿色是生态的底色,水冬瓜树在阳光的照射下散发着晶莹的光彩,周围树木葱郁,空气清新。时隔一年多,这里已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昔日的荒山秃岭变成了今日的满目青翠,切实筑牢了景东绿色生态安全屏障。

龙街乡新平村民委员会主任周成斌介绍,原来这里是矿山,没有什么树木,到处看上去光秃秃的。县检察院在这里实施了生态环境司法修复基地以后,种了水冬瓜、樱桃等树种。项目实施以后,老百姓提高了环境保护意识,周围的生态环境也越来越好了。

景东检察机关还充分发挥各项检察职能作用,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生态修复、野生动植物保护等工作,推动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彰显了检察力量。今年来,共立案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 16件,其中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8件、诉前行政公益诉讼8件。立案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刑事案件14件33人。

据悉,景东县检察机关大力推进生态检察、绿色检察,成立云南省首家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巡回检察室,普洱市首家生态环境司法修复基地,构建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位一体,全方位保护生态环境。

景东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荣表示,绿色是景东最亮的底色。景东检察致力发挥“监督、惩治、教育、预防、保护”法治力量,实践创新、能动履职,将“绿色检察”深度融入生态文明建设检察实践新作为,用责任担当继续筑牢景东生态多样性保护司法保护屏障。 (周延 景东县融媒体中心供稿 )

(责任编辑:黄俊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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