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近日,云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发布《第四批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示范单位候选名单公示》,名单拟确定了云南省492个地区和单位为第四批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示范单位候选对象。云南省红河州37地入选其中。
近年来,红河州全州各族干部群众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坚持发展第一要务,以发展促团结,以团结促发展,持续提高边疆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从依法推进民族事务治理,加快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发力,探索出了一条符合实际、富有边疆民族自治地方特色的创建之路,为云南省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作出了贡献,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创新发展提供了宝贵经验。
红河州始终把兴边富民行动、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建设作为缩小南北差距,促进全州各族群众共同发展、共同富裕的切入点和发力点,接续有力推进兴边富民工程落地见效,累计投入资金116.22亿元。通过实施一大批社会民生工程,有力促进边境地区固团结、促进步,各族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极大改善,发展信心与后劲明显增强。2021年红河州地区生产总值达2417.48亿元,年均增长9.9%,经济总量保持全省第三位、全国30个少数民族自治州首位。
同时,着力构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常态化机制,纳入干部教育、党员教育、国民教育体系,深化拓展“党的光辉照边疆、边疆人民心向党”系列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持续深入推进“互联网+民族团结进步”行动,举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理论与实践研讨会,利用“火塘夜话”“庭院党课”等形式,采取“普通话+少数民族语言”双语开展党的民族工作创新理论、政策宣传宣讲。共建成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理论研究机构3个、教育基地7个、教育示范学校16所、教育馆(室)10个、主题广场(公园)65个。
另外,把握“两不愁三保障”基本标准,聚焦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和就学难、就医难、行路难、增收难等各族群众急难愁盼问题,针对性实施差别化区域支持政策,累计投入各类财政扶贫资金331.27亿元,通过合力攻坚补短板强弱项,全州民族边远地区“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得到历史性改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升,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上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就,布朗族、拉祜族等直过民族实现整族脱贫,历史性地解决了千百年来困扰红河的绝对贫困问题。
一直以来,红河州坚持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与“中心引领、两翼齐飞、南部振兴、沿边开放、廊带联动”工作布局互动融合,深化拓展“7+N进”示范创建主阵地,重点打造以州府为中心、辐射蒙自个旧开远建水屏边的示范圈,边境沿线和滇越铁路沿线2个示范带,弥勒泸西“一体化”、建水石屏“一湖两城”和元阳、红河、绿春、金平哈尼梯田核心区3个示范联盟,以及100个以上可复制、可推广的示范点,全州“一圈两带三盟百点”的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新格局正加快形成。
截至今年8月,红河州共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市4个、示范单位4个,6个单位、6名个人被表彰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创建省级示范县7个、示范单位402个,州级命名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市12个、示范单位1075个、教育基地38个、示范家庭4800户。
下一步,红河州将健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常态化机制,深入践行新时代红河州民族团结进步爱国公约,加强与科研院校合作,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着力深化拓展“党的光辉照边疆、红河儿女心向党”群众性宣传教育活动,全面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国家统编教材使用。
此外,全面推动民族地区现代化协调发展,坚持发展第一要务,推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聚焦区域协调高质量发展,深入推进兴边富民行动,突出抓好产业就业,全力构筑沿边开放新高地,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全面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上抓示范带动,抓协调发展,抓文化融合,抓共建共享,抓绿色发展,不断实现各民族在空间、文化、经济、社会、心理等方面的全方位嵌入,聚力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上新台阶。(杜浩楠/文 红河州委宣传部/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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