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加快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时间:2022-10-13来源 : 中国网作者 : 戴铮

10月11日,在云南省普洱市委、市政府召开的五届市人民政府党组第21次会议、第23次常务会议上,普洱市文化和旅游局提交了关于传达学习《云南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主要精神的汇报提纲,并就《条例》主要内容进行传达学习,并提出相关贯彻落实意见。

(会议现场 吕禾摄)

据悉,《云南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共7章52条,分总则、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与管理、公共文化服务提供、国门文化建设、保障与监督、法律责任和附则等内容。旨在为通过立法加快推进云南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提升云南省公共文化服务效能,推动云南省文化繁荣发展。《条例》进一步了明确政府主体责任、强调推进均衡发展、突出国门文化建设、统筹文旅融合发展、强化组织保障措施、细化社会力量参与,既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保持一致,又结合了云南省实际,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近年来,普洱市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重心下移,共建共享,管理和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全市公共文化事业发展呈现蓬勃生机和活力,但仍存在公共文化基础设施薄弱、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标准化有差距、公共文化服务队伍数量不足、基层文化阵地服务效能较低、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化建设有待提高、“国门文化”建设缺乏部门联动机制等问题。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条例》是普洱市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将采取多种形式、利用多种平台,全面推进《条例》的贯彻实施。

接下来,普洱市各级部门将认真学习贯彻《云南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加强学习培训,做好政策解读和业务指导。进行专业讲解和宣传,让群众了解和支持公共文化服务,提高群众参与文化活动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各级各类文艺院团的作用,创作更多群众喜闻乐见的作品,不断丰富群众文化生活。加强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完善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戴铮)

(责任编辑:黄俊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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