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特殊病慢性病待遇认定实现省内通办和“一站式”办理

时间:2022-09-30来源 : 中国网作者 : 董殿苗

9月29日,据云南省改革试点经验复制推广新闻发布会消息,云南省特殊病慢性病病种管理实现“全省统一”,特殊病慢性病待遇认定实现“延伸办理”和“异地可办”。

自2020年7月起,云南省职工、城乡居民统一执行17种特殊病、25种慢性病病种,待遇实行职工和城乡居民合理确定、分类进行保障,待遇差距逐步缩减,实现确认备案、经办流程、办理时限、监督管理“四统一”。

即可在医保经办窗口或定点医疗机构即时办理备案,及时享受相应医疗保障待遇。同时将用药保障范围扩大到零售药店,特殊病慢性病参保人可在全省3334家试点零售药店购买相应病种的药品,并可享受相应医疗保障报销待遇。

2022年,全国统一的“智慧医保”信息平台在云南省上线,打通了全省医保与医院信息共享的渠道,迅速在全省复制推广试点经验。目前,云南省17个统筹区99家三级医疗机构、763家二级医疗机构可认定特殊病慢性病待遇,已累计认定13.49万人次。

至此,云南省特殊病慢性病待遇认定实现省内通办、“一站式”办理。据悉,2018年结算工作启动以来,截至今年9月20日,云南省特殊病慢性病参保人享受待遇累计178.26万人次,医保报销费用17.59亿元。

此外,云南省积极探索特殊病慢性病病种跨省直接结算。2022年以来,云南省已有9959家医药机构接入国家平台,实现与全国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5个病种跨省异地就医门诊直接结算。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完善考核办法,强化监督管理,确保特殊病慢性病认定方便快捷、待遇及时享受、基金安全可控。”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华勋表示。(董殿苗)

(责任编辑:黄俊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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