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建设养老机构1168所 实现县级公办特困供养失能照护服务机构全覆盖

时间:2022-09-28来源 : 中国网作者 : 姚敏

9月28日,云南省民政厅召开新闻发布会。会上透露,党的十八大以来,云南始终将养老服务作为全面深化改革和民生实事强力推进,建设养老机构1168所,社区养老设施(站点)10732个,实现每个县(市、区)建有一所县级公办特困供养失能照护服务机构。

十年来,云南狠抓养老服务顶层设计,不断强化政策创制,修订《云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建立养老服务联席会议制度,对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政策落实开展专项督查,连续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快老龄事业发展的一系列意见规划,出台了40余个涵盖规划用地、金融信贷、税费减免、医养结合等方面的政策和举措,进一步健全了养老服务制度体系。

2012年以来,云南筹措安排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57.46亿元,全面改造提升养老院服务质量。养老床位比2012年增长227.27%,达18万张;护理型养老床位比2012年增长40个百分点,达46.4%;通过老旧小区改扩建、新建住宅小区必建养老服务设施,街道级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达81%;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比2012年增长64个百分点,达73%。

通过推进养老服务“放管服”改革,云南以市场化运作方式开发基本养老服务市场,建立社会兴办养老机构建设、运营、保险等补助制度,省级投入3.8亿元,撬动社会资本26.18亿元。截至目前,全省共有“公建民营”养老机构139家,全省社会力量运营的养老机构由2012年的45家增长到324家,实现养老事业与产业协同发展。

同时,组织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民办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达标提升行动,完成1.08万个隐患点的整治;将养老护理员培训纳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对参加培训人员按规定给予700元至1400元不等的补贴,到2022年,全省计划培养培训养老护理员不少于5万名;推动3种“医养结合”模式,医养结合的养老机构达141家、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签约率达98%。云南还制定了一批省级养老服务行业标准,实施养老服务市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制度,集中开展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专项整治行动和打击整治养老服务诈骗专项行动,养老服务质量得到进一步提升。

“云南初步形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服务对象和服务内容从针对特殊困难老年人的补缺型福利服务转向面向全体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的养老服务,举办主体逐步从政府单一主体转变为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新格局,养老服务质量和服务能力不断提升,老年人获得感、幸福感明显增强。”云南省民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新闻发言人马斌说,“下一步,云南省民政厅将聚焦养老服务‘难点’‘痛点’‘堵点’,健全顶层设计,激发实践创新,加强服务供给,提升服务质量,力争到‘十四五’末,全面建立起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姚敏)

(责任编辑:黄俊飞)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