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法院这十年】绿春法院:忠诚履职 提升人民群众司法满意度和获得感

时间:2022-09-28来源 : 中国网作者 : 李明 罗旋 张梦 龙清清

党的十八大以来,绿春法院牢牢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在受理案件数逐年上升的情况下,坚持司法为民与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同频共振,实现司法改革蹄疾步稳,各项工作阔步向前,司法公信力不断提升,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意识明显增强,在维护边疆社会和谐稳定、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忠诚履职 绘就平安底色

十年来,绿春法院始终将“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作为价值取向和工作导向,依法审(执)结各类案件8350件,年均结案率达到95%以上,一审服判息诉率均为90%以上。

依法严惩刑事犯罪,守护群众安宁。审结各类刑事案件1093件,助力坚决打赢禁毒人民战争,审结涉毒品犯罪案件98件;严厉惩处危害公共安全犯罪,判处危险驾驶罪案件193件;坚持从严反腐,审结职务犯罪案件45件;积极践行“两山”理念,审结破坏生态环境类案件100件;严厉打击跨境违法犯罪案件17件74人;审结恶势力团伙和恶势力集团犯罪2件10人,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妥善化解民商纠纷,促进社会和谐。妥善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5269件,调撤率为51.86%。强化民生保障,精心审理婚姻家庭纠纷、追索劳动报酬、工伤赔偿、人身损害赔偿、涉教育医疗等涉民生案件2496件,确保群众安居乐业。提速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建立常态化企业走访机制,提供法律咨询和意见;审结合同纠纷类案件1957件、涉企业案件1047件,服务经济健康发展。

实质化解行政争议,助推依法行政。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作用,持续助力依法行政,促进行政诉讼争议化解,审结行政诉讼及非诉案件97件,有力推动绿春法治政府建设。针对案件反映出的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发出司法建议12份,助力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破解执行难题,维护胜诉权益。十年来,绿春法院持续探索建立多元化执行工作机制,深化协作联动,充分发挥乡镇、村民委员会及人民法庭在协助查找被执行人、参与矛盾化解等方面的作用,执结各类执行案件1832件,兑现案款1.58亿元,“基本解决执行难”阶段性目标如期实现。

服务大局 勇担时代使命

决胜脱贫攻坚期间,绿春法院累计投入帮扶资金100余万元,干警进村入户开展帮扶工作1000余人次,挂联村委会如期高质量脱贫出列。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以来,绿春法院加紧完善乡村振兴帮扶措施,干警下沉帮扶走访68人次,人民多年来的高品质生活愿景正在加快变成美好现实。

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绿春法院在做好机关内部疫情防控的同时,认真开展“部门包片区、干部包保户”网格化管理的工作,三年来,通过持续的“敲门行动”,干警包片的243户3000余人未发生涉疫情风险情况。

绿春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延伸司法服务,打造“百姓家门口的法院”。将司法服务有机嵌入辖区综合治理体系,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深化“诉前调解+司法确认”模式,将大量潜在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消弭在源头,推动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诉前调解率逐年升高,2021年达到61.23%。

为民司法 守护民生福祉

诉讼服务提档升级。全面实行立案登记制,全面践行“有案必立、有诉必理”的庄严承诺。对诉讼服务中心进行了升级改造,开通了12368诉服热线一号通办功能,为当事人提供温馨服务、网上立案、自助缴费、诉讼成本分析等服务,提供线上、线下双向选择。2022年以来,诉讼服务质效评估稳定保持在全州法院前列。

巡回办案成为名片。近年来,绿春法院不断继承和发展新时代“马锡五审判方式”,“深入农村、调查研究,实事求是了解案情;依靠群众、教育群众,尊重群众意见;方便群众诉讼,手续简便,不拘于形式;坚持原则,依法办事,廉洁公正”成为绿春法院这十年工作的主旋律。“法官多往乡下跑,群众少往法院跑”“法庭干警好作风,背着国徽去办案”成为深入人心的法院形象。十年来,共开展阳光司法活动100余场;深入田间地头开展巡回审理630件次。  

人民法庭得到加强。十年来,绿春法院加快人民法庭标准化建设进度和力度,对方便人民群众诉讼,及时高效解决橡胶等新兴经济作物热区开发引发的民事纠纷,及时回应基层司法需求,为辖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维护社会稳定起到了重要作用。

法治宣传深入人心。绿春法院认真落实普法责任制,开展“法院开放日”“法律六进”“法治走边关”等普法宣传活动300余次,发挥审判法庭普法基地作用,累计邀请4000名社会各界群众零距离了解法院工作;利用巡回办案之机,向广大群众普及法律知识、传播法治思想;开通“两微一网”等新媒体平台,发布工作动态和法案传真原创信息600余期。《民法典》颁布以来,主动开展社会化宣讲30次,受众达2万余人。开展“小案例阐述大道理”以案释法。2022年获表彰为红河州“七五”普法先进集体,为边疆少数民族地区法治进程贡献法院力量。(李明 罗旋 张梦 龙清清 红河中院供图)

(责任编辑:黄俊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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