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闻发布会现场)
“立办生态环境类公益诉讼案件1.6万余件,占公益诉讼办案总数的46.4%,多件被作为典型案例、入选精品案件。”据19日召开的“云南这十年”系列新闻发布会检察工作专场发布会消息,近年来,云南省检察机关发挥检察公益诉讼在生态环境保护治理方面的独特优势,全面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为云南生态文明排头兵建设及筑牢祖国西南生态安全屏障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一级高级检察官施建邦介绍,检察公益诉讼制度自2015年试点、2017年全面推开以来,全省检察机关探索构建惩治犯罪与修复生态、纠正违法与源头治理、维护公益与促进发展相统一的生态环境检察工作机制。共立办生态环境类公益诉讼案件1.6万余件,占公益诉讼办案总数的46.4%。
施建邦介绍,云南省检察机关落实“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的要求,围绕长江大保护、高原湖泊保护治理等重大工作部署,组织开展“金沙江流域(云南段)和九大高原湖泊生态环境与资源保护”“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等专项监督行动,综合运用民事、行政、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等多种监督方式,推动了一批破坏生态环境资源、非法占用河道湖岸、非法排污及黑臭水体等突出问题的整改解决。
结合云南省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实际,部署开展生物多样性检察保护专项监督行动,立办涉滇金丝猴、长臂猿、红豆杉、野生兰花及野生动物栖息地等生物多样性保护公益诉讼案件900余件。
落实全面推行“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工作要求,加强与生态环境、林草、自然资源等部门常态化协作配合,推送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公益诉讼与生态损害赔偿衔接机制。围绕生态环境跨区域司法保护重点,推动建立渝川黔滇藏青六省市区检察机关长江上游生态环境保护跨区域协作机制,与藏川青甘新等检察机关共建青藏高原及周边区域生态检察司法保护跨区域协作机制,加强泸沽湖、赤水河等跨省河湖生态环境保护的省际检察务实协作,提升上下游、左右岸全流域、跨区划联动协作保护的质效。
“下一步,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为守护七彩云南蓝天、碧水、净土、筑牢祖国西南生态安全屏障提供有力司法保障。”施建邦说。(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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