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月14日,“云南这十年”系列新闻发布会·司法工作专场发布会召开。据发布会消息,党的十八大以来,云南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云南、法治云南,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和优质的法律服务,人民群众对全省法治建设综合满意率从2017年的91.09%上升到2021年的97.60%。
科学立法 更好满足群众对法治的新需求
全面规范行政立法行为,出台全国首个省级政府立法工作规定,明晰立法范围和职权,明确起草和审查部门职责边界,完善公众参与、专家咨询论证等制度,坚决克服立法部门化倾向,不断提高立法质效。紧扣“三个定位”,推动行政立法与中心工作同频共振,不断提高立法质效。十年来,以省政府议案提请审议地方性法规59件,制定省政府规章42件、修改97件、废止31件。
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法治赋能高质量发展
积极推动制定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纵深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着力解决制约企业发展的执法不严格、不规范、不文明、不透明等突出问题。推动出台《关于在行政执法中积极推行包容审慎监管的指导意见》,指导各级行政执法机关探索创新执法方式,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提升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的认同感、获得感,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推进“减证便民”,大幅减少企业和群众遇到的“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2021年全省共办理告知承诺政务服务事项38.7万余件。开展“千名律师助万企”活动,由1000名律师组成的法律服务团深入1.1万余家民营企业开展法治体检,370余家律师事务所与560个商会签订合作协议,全力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深化改革创新 推动综合行政执法和行政复议体制改革
积极推动市场监管、生态环境、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农业等领域综合执法改革,审查全省10个经济发达镇综合执法改革试点方案,积极探索实行“一支队伍管执法”。审查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改革试点方案,推动执法重心下移,充实基层执法力量。制定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建立健全高效便民的行政复议工作体制机制,完成省级层面改革任务,推动实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工作“一个口子”对外。十年来,全省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7万余件,案件年均增长率达20%以上,行政复议机关作出撤销、变更等纠错决定3072件、纠错率21.83%,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加大了对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监督力度。
守住安全底线法纪红线 监所实现持续安全稳定
强化监狱安全责任和制度措施落实,常态化开展监狱综合治理和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贯彻“惩罚与改造相结合,以改造人为宗旨”的工作方针,刑罚执法水平不断提高,连续5年实现无罪犯脱逃、无重大狱内案件等“四无”目标。在戒毒人员收治量长年位居全国第一位的严峻形势下,首创戒治医护、营养调理、康体指导和心理支持“四个处方”等特色戒治方法在全国推广,全省强制隔离戒毒所累计为社会回送守法健康公民25.7万余名。深入贯彻实施社区矫正法,率先在全国成立省市县三级社区矫正委员会,十年来,全省累计开展社区矫正对象教育帮扶20万余人次,社区矫正对象重新犯罪率持续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确保了既要“管得住”更要“矫得好”。
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提升法治惠民服务质效
建成法律服务实体平台15923个,实现州(市)、县、乡、村四级全覆盖,建成法律服务网络平台、12348热线平台、铺设“云岭法务通”公共法律服务机器人、建成云南智慧公共法律服务云平台。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为村(居)担任法律顾问基本实现全覆盖,律师行业规范化、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国际化建设深入推进,设立云南省律师协会南亚东南亚法律服务中心,引导和支持律师事务所设立15家境外分支机构,十年来,全省律师事务所从532家发展到1042家,增长96%;执业律师从5614人发展到1.41万余人,增长151%,每万人拥有律师数位居西部第二位,彻底消除“无律师县”,社会公众对律师工作满意度排名全国第一。公证执业区域全省一体化持续深化,云南公证工作稳居“全国第一方阵”。法律援助持续降槛扩面,援助范围扩大至32项,22类人群免除经济困难审查,全省16个州(市)和84个县(市、区)实现刑事审判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建成法律援助工作站2819个。
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 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巩固1.6万余个村(社区)、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基层阵地,推动建立639个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打造292个“个人调解工作室”,在人民法院、信访部门、公安派出所建立608个人民调解组织,在8个涉边州(市)建立402个民间纠纷联合调解中心和调解室,形成多层次、宽领域、广覆盖的调解网络。组织全省18.3万余名人民调解员全力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十年来,全省共调解矛盾纠纷596万余件,调解成功率95%以上,近90%的矛盾纠纷都化解在基层一线,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的工作目标。
增强普法工作针对性实效性 营造信仰法治、崇尚法治浓厚氛围
深入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依法治理相结合,创新普法形式,丰富普法载体,打造法治文艺宣传队5000余支,建成各级各类法治教育基地(中心)580个、法治文化长廊、广场(公园)850个,法治文化墙、图书角等村级法治文化设施13490个,建成216个新媒体普法平台,1321个政务类法治栏目的新媒体普法宣传矩阵。首创“用民族干部宣讲法治、用民族语言传播法治、用民族文字诠释法治、用民族节庆展示法治、用民族文化体现法治”的边疆民族地区普法“五用工作法”得到广泛运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推动普法有效融入立法、执法、司法环节以及各类公共管理服务,普法责任主体明确、普法资源有效整合的“大普法”格局基本建立。
推进数字法治和智慧司法建设 提升司法行政信息化应用水平
建成司法行政业务视讯平台,为省市县乡四级提供了可视化、即视化服务功能,为社区矫正管理、公共法律服务等应用系统提供了完善的视频功能支撑。在全国率先建成司法厅应急处突指挥中心,初步实现业务系统数据汇聚和一体化呈现。推进云岭智慧监狱综合管理平台建设,实现了可视化指挥调度、刑罚执行业务网上办理。建成智慧矫正一体化平台,实现定位监控、数据治理管控等功能。研发人民调解手机APP,在全国首家实现了系统、APP、微信公众号“三位一体”的人民调解信息化应用。
强基层夯基础 基层法治示范创建和司法所建设取得新成果
制定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指标体系,扎实开展市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楚雄州牟定县成功创建为全国首批40个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之一。深入推进基层法治创建工作,目前,全省共有2个城市、58个县(市、区)被评为全国法治创建活动先进单位,建成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01个、省级示范村(社区)845个。开展“省级规范化司法所”专项创建活动,提升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水平和履职服务能力。截至目前,全省共创建176个省级规范化司法所,打造120个“国门”司法所,2021年有22个司法所被评为“全国模范司法所”。(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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