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据云南省红河州“红河这十年”系列发布会消息,党的十八大以来,红河州新增就业35.46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43.25万人;新增学前教育学位约8.3万个;建成各类保障型养老服务机构584所……一组组数据,见证了红河州社会民生事业发展取得的喜人成绩。
人社服务发展成果惠及更多群众
十年来,红河州人社系统深刻把握人社部门就是民生部门的基本定位,聚焦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才人事、劳动关系等方面,坚持改革创新,更好履行人社职责,使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广大群众,为维护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作出了积极贡献。
红河州人社部门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政策,通过抓实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稳定就业,鼓励创业创新带动就业,加强技能培训改善就业,支持新就业形态发展拓展就业,深化东西部劳务协作促进就业,全州就业规模和质量稳步提升。
坚持“聚”和“育”,推动实现人才数量质量双提升。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完善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优化人才发展环境,积极开展多层次的引才引智活动,加大人才支持力度,做好人才培养引进工作。全州专业技术人才总量由2013年的6.85万人增加到8.86万人,高技能人才总量由2015年的3.56万人增加到5.62万人。围绕红河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人才需要,不断完善公开招聘制度,创新招聘方式,2011年起实施紧缺人才校园公开招聘,2019年起实施高学历高职称高技能人才全年度循环自主招聘,近十年,共招聘到硕士及以上研究生895人。积极开展专家服务基层活动、加强沪滇人才交流合作等多种形式的智力帮扶活动,大力协同红河州相关部门构建高层次人才服务“绿色通道”,在全州设立30个专家基层科研工作站。
民生兜底保障制度不断健全
党的十八大以来,红河州民政部门坚持“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理念,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按照基本民生保障、基本社会服务、基层社会治理的职责,全力做好民生保障工作。
红河州民政部门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救助体系全面构建。2021年底全州有20.22万困难群众纳入低保,保障标准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逐年提高,当前城市标准达到700元/人·月,农村低保标准达到5343元/人·年。2021年全年发放低保金7.56亿元,目前全州共有9.54万人脱贫不稳定人口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
基本社会服务加快发展,红河州特色养老服务体系基本建立。建成各类保障型养老服务机构584所,建有老年活动场所(老年活动室)911个,设置养老床位1.86万张,每千名老年人拥有社会养老床位达28.5张,居全省前列。其中27所养老机构为社会力量举办,实现了以政府为主承担向政府、社会共同发展养老服务的重要转变。对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采取“公建民营”、“民办公助”、“政府补贴”、“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并通过实施建设补贴、运营补贴和收费减免等优惠政策进行鼓励。对37所养老机构进行提质改造、47所进行消防改造,努力让老年人在养老机构中生活得更加安心、静心、舒心。实施高龄津贴制度,2021年发放高龄补贴5284万元,惠及8.6万老年人。
教育综合实力和整体水平迈上新台阶
十年来,红河州教体系统深入实施教育事业“振兴金秋”计划,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多措并举推动全州教育综合实力和整体水平迈上新台阶,谱写了红河教育发展新篇章。
这十年,红河州教育普及水平实现历史性跨越。2021年,全州学前三年毛入园率、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高中阶段毛入学率分别达到92.11%、97.36%、90.06%,比2015年分别提高27.05、19.25、29.18个百分点。
教育资源大幅增加。着力保障重大教育民生工程项目建设。2021年,普通中小学校舍建筑面积达845.7万平方米,比2011年提升67.3%,全面消除D级危险房屋和完成C级不安全校舍加固改造。全州新建、改扩建幼儿园716所,新增学位约8.3万个;新建、改扩建普通高中18所,新增学位约3万个,新增特殊教育学校9所,实现30万以上人口县市特殊教育学校全覆盖,各级各类学校在校学生99.14万人,增加15.35万人;“一乡一公办”“一村一幼”实现全覆盖,城乡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建成,基本满足了老百姓在家门口的入园愿望。科学规划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布局,实施消除大班额计划,义务教育超大班额(66人及以上)全面消除,大班额(56人至65人)占比降至1.4%。红河州职教园区、红河卫生职业学院、云南红河技师学院、红河州第一中学等一批新建学校投入使用,全州各阶段教育资源快速扩大。教育服务能力持续增强,全州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0.2年。
人民群众健康水平显著提高
十年来,红河州卫生健康系统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大力推进健康红河建设,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不断完善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全州卫生健康工作实现了从“以治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的转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显著提高。
红河州始终坚持共建共享的治理模式,破解难题,惠利民生,健康红河建设扎实推进,群众健康水平不断提升。全面实施“健康红河2030”规划纲要,紧紧围绕全方位干预健康影响因素、维护全生命周期健康、防控重大疾病三项核心任务,将健康重要指标纳入各级政府的绩效考核。聚焦重点人群,着力实施妇幼健康促进、中小学健康促进、职业健康促进、老年健康促进4项行动。全州人均预期寿命达74.22岁;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分别由2012年的22.47/10万、7.93‰下降到10.23/10万、4.55‰。
聚焦健康素养,全力推进健康知识普及、合理膳食、全民健身、控烟、心理健康、健康环境促进6项行动,居民健康素养水平由6.26%提高到22.52%。成功创建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1个,省级9个。国家卫生县城(城市)从2012年的2个增加到13个,实现国家卫生县城(城市)创建全覆盖,创建国家卫生乡镇2个,实现国家卫生乡镇创建零突破。 (杜浩楠/文 红河州委宣传部/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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