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上军装他们是保家卫国“最可爱的人”,脱下军装他们是投身新时代建设“最美的劳动者”。退役士兵为党的国防和军队建设作出了重大贡献,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尊重和关爱退役士兵重点群体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
2019年2月2日,财政部、税务总局、退役军人部联合发布《财政部 税务总局 退役军人部关于进一步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1号),鼓励退役士兵创业就业。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4号)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在这个八一建军节,国家税务总局喀什地区税务局邀您共同关注退役士兵创业就业。
(责任编辑:君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