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这十年】凝心聚力 共建新时代团结进步美丽红河

时间:2022-07-14来源 : 中国网作者 : 杜浩楠

“党的十八大以来,云南省红河州的生动实践,探索出了一条符合实际、富有边疆民族自治地方特色的创建之路,为云南省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作出了贡献,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创新发展提供了宝贵经验。”红河州委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暨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州委统战部副部长、州民族宗教委党组书记、主任何玉才在7月14日“红河这十年”系列发布会民族团结进步专场上表示。

十年来,红河州牢牢把握“两不愁三保障”基本标准,聚焦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和就学难、就医难、行路难、增收难等各族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累计投入各类财政扶贫资金331.27亿元,通过合力攻坚补短板强弱项,全州民族边远地区“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得到历史性改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升,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上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就,布朗族、拉祜族等直过民族实现整族脱贫,历史性地解决了千百年来困扰红河的绝对贫困问题。

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全省发展大局,找准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实现高质量发展、促进共同富裕的切入点和发力点,大抓产业发展、大抓营商环境、大抓市场主体、大抓改革开放、大抓创新发展、大抓绿色发展、大抓新型城镇化建设、大抓干部队伍建设,推动全州经济实现质的飞跃,城镇和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从2012年19192元、5807元增加到2021年40930元、15039元;地区生产总值从2012年1008.43亿元增加到2021年2417.48亿元,经济总量保持全省第三位、全国30个少数民族自治州首位。

始终把兴边富民行动、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建设作为缩小南北差距,促进全州各族群众共同发展、共同富裕的切入点和发力点,接续有力推进兴边富民工程落地见效,累计投入资金116.22亿元。其中,投入资金5.8亿元,实施民族团结进步“十县百乡千村万户”示范引领建设工程504个;争取投入4157万元,先行建成4个边境小康示范村;通过强化政策落实、资金落实、责任落实和工作落实,49个沿边行政村(社区)正逐步建设成为富边的样板、稳边的示范、守边的屏障。

坚持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与“中心引领、两翼齐飞、南部振兴、沿边开放、廊带联动”工作布局互动融合,制定《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推进新时代红河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红河州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规划(2021—2025)》等系列文件,深化拓展“7+N进”示范创建主阵地,重点打造以州府为中心、辐射蒙自个旧开远建水屏边的示范圈,边境沿线和滇越铁路沿线2个示范带,弥勒泸西“一体化”、建水石屏“一湖两城”和元阳、红河、绿春、金平哈尼梯田核心区3个示范联盟,以及100个以上可复制、可推广的示范点,全州“一圈两带三盟百点”的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新格局正加快形成。10年来,全州共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市4个、示范单位4个,6个单位、6名个人被表彰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创建省级示范县7个、示范单位402个,州级命名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市12个、示范单位1075个、教育基地38个、示范家庭4800户;2019年12月,红河州创建成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

实施各族青少年交流计划,制定出台《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民族教育条例》,建立完善民族教育投入和保障、困难学生助学政策体系,坚持每年定向招生举办民族高中班及定向选送少数民族学生,推进各族学生合校、混班混宿,大力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以语言相通促进心灵相通,促进交往交流交融。实施各族群众互嵌式发展计划,鼓励各族群众在民族地区和散居地区之间、城镇和乡村之间双向流动,以城乡社区为平台,从居住生活、就医上学、工作学习、文化娱乐等日常环节入手,积极营造各民族共居共学共事共乐的社会条件。涌现出了蒙自“建设者之家”、个旧市和平社区“四梁八柱”等一批先进典型,全州各族群众加快由空间嵌入拓展到经济、文化、社会和心理上全方位嵌入,形成了密不可分的共同体。

聚焦“强组织、建阵地、聚人心、固边疆”,深入实施边疆党建长廊建设工程,推进“下沉一线、助企纾困、为民办事”实践行动,推动各级党员干部在乡村振兴、强边固防、疫情防控一线践行初心使命,筑牢“村村是堡垒、户户是哨所、人人是哨兵”的安全屏障,形成新时代党政军警民合力强边固防新格局;积极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深入开展“民族团结活动月”和“法治边关行”等活动,全州民族事务治理体系不断健全,治理能力不断提升。(杜浩楠/文 红河州委宣传部/图)

(责任编辑:黄俊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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