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双河税务局秉承“释法明理、法理相融”执法原则,不断加强征纳双方沟通,帮助纳税人合法纳税,防范风险,做到防范于未然,让税务执法有温情,税收征管有温度。
说透法理,以执法温度促进依法治税
双河税务局严格按照《税务稽查案件办理程序规定》和工作要求,在严厉打击涉税违法犯罪行为的同时,着重讲清认定违法事实的事理、适用法律的法理、处罚裁量的情理,既严厉查处涉税违法行为,又保护纳税人缴费人的合法权益。
“这份处理处罚决定书浅显易懂,让我们企业看清了涉税违法事实,学习了相关政策法规,明白了处理处罚依据。”双河市兆亿商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颖说道。
说明事理,以纳税遵从提升执法力度
双河税务局以文书说理为主,口头说理为辅开展税务执法工作,对尚未进行申报的纳税人进行电话提醒,对以往有过未按期申报违法记录的纳税人进行约谈,通过规范执法文书、告知权利义务等,讲清事理、法理、情理,做到执法过程痕迹化、可追溯,消除被查对象对执法过程合理性、合法性的疑虑和对处理处罚的抵触情绪。
“税务稽查部门为我们提供查前辅导服务,让我们及时自查自纠,规范账务和税务处理,可以提高企业规避涉税违法风险的能力。”新疆文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张亮说道。
“把事实摆出来,把法理讲明白,把分歧消除掉,从而提高纳税人的满意度和税法遵从度,这正是‘说理式执法’的意义所在。”双河税务局稽查局负责人王昕表示。下一步,双河税务局将把税收宣传辅导与“说理式执法”相结合,积极探索教育与处罚、普法与执法相结合的新思路,不断优化执法方式,让税收执法更加规范化、人性化、精细化。(吴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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