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修改4部消防规章 将于8月1日起施行

时间:2022-06-10来源 : 中国网作者 : 董殿苗

6月9日,据《云南省建筑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等4部规章宣传贯彻新闻发布会消息,《云南省建筑消防监督管理规定》《云南省专职消防队伍管理办法》《云南省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云南省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4部规章修改后的条款将于8月1日起施行。

(赵嘉摄)

此次规章修改历时1年半,累计修改内容多达114处,修改主要围绕建筑消防监督管理主体、职责变更,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管理、使用、保障职责,单位、火灾高危单位管理的新要求、新变化等方面作了调整和明确,体现了消防救援工作实际、火灾防控特点及消防安全风险防范重点,突出了时代特征和云南特色。

此外,结合近年来云南省石化企业、隧道及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发展等实际,在《云南省专职消防队伍管理办法》中,进一步明确了相关部门在促进和支持专职消防队伍建设发展方面的职责,明确了乡镇消防队分类分级建设的重点和标准要求,将部分火灾危险性大的企业纳入了建立专职消防队的范围,调整了专职消防队员的招收条件,根据有关政策法规修改情况完善了相关职业保障措施。

同时,进一步推动社会单位消防主体责任的落实,明确加大对高危单位履行法定职责的检查频次,并结合火灾现实斗争需求,将消防车通道管理、电动车停放、充电等要求制度化、法定化。

针对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消防车通道占用、堵塞问题,本次修改增加了消防车通道设置和标识化管理要求,进一步督促指导老旧小区、高层建筑物业服务企业加强消防安全管理,规范设置消防车通道,引导车辆规范停放,确保消防车道畅通,着力解决发生火灾事故时消防救援车辆能够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及时组织扑救火灾、营救被困人员,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明确提出了对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等规范管理的工作要求,积极推动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整治,严防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发生。

云南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副主任、云南省消防救援总队总队长赵文生表示,“下一步,将开展一次专题宣贯活动,立体式、全方位的宣传,不断扩大宣传覆盖面;启动新一轮消防执法规范化建设,集中开展全省消防救援队伍‘4部规章’等法规业务轮训,持续提升消防监督执法人员精准执法、依法行政的能力水平;适时开展一次执法检查,确保各级各部门对标依规执行到位,推动实现“以良法保善治、以善治促发展”的消防安全工作新局面。”(董殿苗)

(责任编辑:黄俊飞)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