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政法机关42条举措优化营商环境 服务高质量发展

时间:2022-05-26来源 : 中国网作者 : 李明 戴铮

5月25日,普洱市举行政法机关“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高质量发展”新闻发布会,公开发布42条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措施,并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积极营造优质高效、安全稳定、公平公正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发布会现场 卢磊摄)

据介绍,普洱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招商引资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提出“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事事都是营商环境”的新理念新思路。普洱市政法机关围绕服务全市高质量发展大局,积极践行“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和“三个工作法”,结合各自职能职责,推出了普洱市政法机关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高质量发展的42条措施。

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多元解纷 从源头服务保障营商环境

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制定了《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高质量发展十一条措施》,涵盖涉企纠纷解决、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市场主体融资等多个方面。

面对多元的纠纷类型,市中院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构建“法院+工商联(商会、企业工会、行业协会等)”多元解纷新格局,强化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关口把控。同时全市两级法院专设了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机构,更好实现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

此外,普洱法院建立了法官直接联系企业制度,开设涉企纠纷办理绿色通道,升级诉讼服务;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依法规范市场竞争秩序;严惩破坏营商环境犯罪,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切实保护企业家人身财产安全,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发展环境。

普洱市人民检察院:双向沟通 当好企业发展“护航员”

普洱市人民检察院出台了《普洱市人民检察院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高质量发展九条措施》,在建立检企沟通快速反应机制、依法严惩侵犯企业及经营者合法权益等方面予以明确。

全市两级检察院开通了“绿色通道”,多渠道收集企业困难诉求。检察机关收到诉求后采取一律受理审查、快速分流办理。对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案件,建立涉企案件管理台账,推行优先介入、优先办理、优先监督的“三优先”办案模式,依法办理、及时反馈。市、县(区)两级检察院领导和检察官每年要主动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面对面听取意见建议、提供法律咨询、及时帮助解决困难和问题。

主动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以综合运用现场调查、听证磋商、公开送达法律文书等方式,增强企业及经营者的法治意识。对办案中发现的企业管理漏洞、经营风险等,及时提出检察建议,促进企业规范经营管理和提升防控风险能力。对涉及企业融资借款、劳资纠纷、债权债务纠纷的案件,积极协助有关部门运用和解、调解手段化解矛盾。

《措施》还对依法严惩侵犯企业及经营者合法权益的犯罪、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完善涉企案件诉讼监督机制、大力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等方面进行了明确,以能动检察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当好企业发展“护航员”,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助推普洱经济高质量发展。

普洱市公安局:无事不扰 降低对企业的影响

普洱市公安局制定出台《普洱市公安机关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高质量发展十四条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并向社会作公开承诺。

措施包括建立对企业“无事不扰”机制,审慎适用强制措施和侦查措施,建立健全常态化警企沟通机制;建立健全常态化警企沟通机制,及时了解和帮助协调解决企业司法方面“急难愁盼”问题,指导企业加强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建设,健全内部治安防范制度,提升企业安防水平;严格规范涉企刑事执法,坚决防止用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严禁选择性执法、逐利性执法,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审慎适用强制措施和侦查措施,对于涉企经济案件,进一步严格规范适用刑事强制措施以及使用查封、扣押、冻结等侦查措施,确保公正执法;畅通涉企案件举报投诉渠道,加强对公安机关窗口单位监督检查,推进“好差评”系统应用,通过“云南公安警务综合评议系统”、“社会公众形象”评议模块,畅通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对公安机关服务优化营商环境评议的渠道;打造高效便捷的服务环境,推进政务服务“一窗通办”“一网通办”,建设公安政务服务综合窗口,优化公安机关政务服务事项基本要素并进行公示。

普洱市司法局:律师参与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普洱市司法局制定《普洱市司法行政机关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高质量发展八条措施》,提出“推动律师参与优化法治营商环境”,要在政府招商引资企业落地过程中,落地后,提供免费精准的法律服务,为企业发展减少阻力增添动力。市司法局将通过组建法律服务团队,常态化开展企业公益性法律服务活动,助力企业成功落地投资,帮助企业建章立制,规避经营风险等,切实做好“安商”与“稳商”。

市司法局坚持“人民至上”理念,立足司法行政“一个统筹、四大职能”,充分发挥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办统筹协调作用,《措施》还包含提高行政审批效率、落实减证便民举措、加强涉企行政执法监督、提高公共法律服务水平、推动律师参与法治化营商环境及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法治宣传等内容。

《措施》明确提出,要提高行政审批效率,以提供透明高效、“一次性告知”审批服务,优化办事流程,压缩审批时限,对申报材料齐全的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时限由规定的20日统一压缩至7个工作日等方式提高服务水平。要持续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深入推进“减政便民”和“减证便民”行动,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要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发挥行政执法监督职能,规范涉企领域行政执法,加大涉企领域执法案件监督指导,对营商环境行政执法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治理。要提升涉企公证服务质效、提高涉企司法鉴定效率、提供高效便捷仲裁服务,不断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李明 戴铮 普洱日报) 

(责任编辑:黄俊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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