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云南省红河州在全省率先实施取消政府集中采购项目投标保证金的设置和收取的新举措。据悉,该举措预计每年将为投标企业释放资金3000多万元。

4月19日,红河州政务服务局(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红河州财政局制定下发《关于取消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集采项目投标保证金设置和收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表示:红河州辖区内凡是组织实施交易的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的项目,新发布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的,不再设置和收取投标保证金。
统计显示,2021年红河州共向企业收取政府集中采购投标保证金3281.2万元。取消政府集采项目保证金后,将从根本上切实降低政府采购交易成本,减轻参与交易企业负担,为促进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与创造力,为企业“轻装上阵”再减负提供了有力保障。下一步,红河州将继续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认真推进落实作风革命效能革命,严格落实各项要求为基层减负。(红河州委宣传部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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