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期间 云南将每年统筹2000亩建设用地保障光伏发电项目

时间:2022-04-24来源 : 中国网作者 : 杨婧瑶

土地要素供给是激活光伏产业发展的“引擎”。据22日《云南省加快光伏发电发展若干政策措施》解读新闻发布会消息,“十四五”期间,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将每年统筹2000亩建设用地指标保障光伏发电项目用地报批需求。

云南是中国太阳能资源最为丰富的省份之一,也是太阳能光伏与光热开发最早的省份之一,为推动全省光伏发电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省自然资源厅落实“一线工作法”,积极主动与州(市)、县(市、区)能源主管部门沟通对接,从项目谋划、规划选址、用地保障等方面,靠前服务,提前介入,用好志愿者服务团队,主动开展用地政策业务指导,推动重点建设项目用地保障专班工作机制的建立,用地审批人员下沉一线,开展前端用地报批服务和审查。

同时,省自然资源厅加强规划引领,提供空间保障。目前,全省正在稳步推进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省自然资源厅将指导地方在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提前推进相关研究,做好能源基础设施的支撑落地和空间预留。对于光伏发电项目的选址建设,应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管控要求,衔接好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编制的专项规划,统筹生态、农业、城镇等各类空间管制要求,合理利用空间资源,科学布局项目选址,光伏项目不得占用生态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光伏方阵不得占用稳定耕地。

在项目用地报批方面,省自然资源厅将统筹配置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向光伏项目倾斜,保障年度新增建设用地需求。。对纳入国家或省级重大项目清单的计划指标应保尽保,其他光伏项目使用各地当年处置存量土地核算的计划指标优先保障;实行项目清单化管理。建立省级重点项目清单和“重中之重”项目清单,对纳入清单的项目,确保每个项目清单化、具体化、责任化,动态监管用地保障进度,实行调度机制,督促做好用地报批;推动审批效能革命。持续深化用地审批改革,迭代建设用地智能审批系统,优化审批流程,将征转用地省级审查时限由目前的13个工作日进一步压缩至10个工作日,切实提高用地审批效率。

此外,为促进光伏发电项目健康发展,规范光伏复合项目用地管理,省自然资源厅将对光伏复合项目中变电站、运行管理中心、储能设施、集电线路杆塔基础等设施用地按建设用地管理,依法依规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对光伏复合项目利用25度以上耕地(水田除外)或其他农用地布设的光伏方阵,不破坏耕地耕作层及农用地生产条件的可不改变原用地性质,用地允许以租赁方式取得;采用直埋电缆方式敷设集电线路的用地,实行与光伏方阵用地同样的管理方式;场内道路用地可按照农村道路用地管理。光伏复合项目以外的其他光伏发电项目,使用未利用地的,光伏方阵用地部分可按原地类认定,不改变土地用途,用地允许以租赁方式取得,其他用地部分按建设用地管理,应依法依规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使用农用地的,所有用地均按建设用地管理,应依法依规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杨婧瑶)

(责任编辑:黄俊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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