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全力推进光伏发展 未来3年将新增50GW新能源装机

时间:2022-04-22来源 : 中国网作者 : 杨婧瑶

日前,云南省出台《关于加快光伏发电发展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就切实解决光伏发电项目开发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加快推进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接网消纳制定相关措施,以实现未来3年新增50GW新能源装机的目标。

随着“双碳”战略深入推进,云南省立足绿色能源优势,坚持以绿色能源开发和能源保障网建设为主线,加快推进风电、光伏发电等新能源项目建设,推动能源产业成为第一大支柱产业。《措施》提出,全面开展光伏发电资源清查,形成全省资源分布“一张图”,将光伏发电项目及配套接网工程统一纳入国土空间规划,搭建省级统一管理的项目库,充分衔接各级规划、确定开发范围。按照分层分级明确管理范围和职责分工,确保每年开发规模1500万千瓦以上。同时,省级每年预留2000亩建设用地指标和16000亩用林指标,优先支持大型基地项目、省级重大新能源项目及接网、配套电网工程,根据实际需求,多退少补。对符合要求和标准的项目,给予用地、用林政策支持。

在市场化资源配置方面,《措施》显示,将坚持公平、公开优选项目业主,以光伏电源建设带动绿色能源、先进装备制造、储能等重点产业发展和招商引资重大项目落地。制定资源倾斜激励机制,对工作推进力度大、光伏制造业发展势头好的地区,在光伏资源配置上给予倾斜。支持“新能源+乡村振兴”项目建设,鼓励以“新能源+”和分布式光伏等方式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为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措施》明确了省、州(市)、县各级组织实施和协调的项目、配套接网工程范围。土地、林地现场踏勘由省、州(市)、县行业主管部门联合开展,实行并行审批,简化审批流程。

此外,针对项目建设存在的一些的困难和问题,《措施》提出建立项目限期开发及退出机制,明确项目备案、开工建设、投产并网时限,对因项目业主自身原因未按期开工建设且整改不到位的,取消备案,收回开发权。项目所在地州(市)人民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对因政府部门工作影响项目建设进度的,将通报和约谈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电网接网和消纳条件是新能源开发建设的重要前置条件。《措施》明确,电网企业按照光伏发电项目规划同步开展配套接网工程前期工作,与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做好充分衔接,实现同步并网。光伏发电项目按照装机的一定比例精准配置储能,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发电企业建设的新能源配套工程,经电网企业与发电企业双方协商同意,可在适合时机由电网企业进行回购。

《措施》强调,要充分发挥云南省可再生能源发展和煤电改造升级协调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强化部门间上下联动与左右协同,统筹推进全省光伏项目建设。州(市)政府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确保项目按期投产。建立监督检查机制,通过督促业主加快建设、项目定期调度、不定期现场联合监督检查、通报或约谈等措施,确保项目按时序推进。(杨婧瑶)

(责任编辑:黄俊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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