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会泽法院:锲而不舍 十七年难案终执行

时间:2022-04-21来源 : 中国网作者 : 路文清 匡德通

云南省曲靖市会泽县人民法院的执行法官们十七年来坚持不懈,与申请执行人家属配合努力,最终于近日将一起2004年判决执行的民事案件的执行款执行到位,申请执行人的胜诉权益得以兑现。

2003年11月22日,赵某无证驾驶无牌三轮车载曹某等八人,行驶过程中车辆侧翻发生事故,曹某因事故受伤。经曲靖市公安局评定,赵某负事故全部责任,曹某的伤残等级为一级伤残。因赔偿问题协商未果,曹某诉至法院,会泽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04)会民初字第47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因赵某为未成年人,其母包某为法定代理人,扣除包某已经支付的21500元外,再由包某赔偿申请执行人曹某经济损失144422.82元。

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包某并未按期支付赔偿款,案件进入执行程序。被执行人包某在履行100元赔款义务后便携赵某举家外出务工。执行法官想尽办法调查二人下落,一直寻找未果。由于当时信息技术限制,且尚未建立网络查控系统,无法联系上被执行人,只能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但负责案件的执行法官并没有就此放弃,他下定决心,一旦有了线索,一定要保护申请执行人的权利。期间,申请人曹某因病去世,执行法官告知申请人曹某的家人,若有被执行人线索,可及时与他联系恢复执行。平时办案如果路过被执行人所在村委会,他都要去看一看是否能遇到被执行人。

峰回路转。2022年2月,曹某之子郑某祥、郑某柱向执行法官提供线索,看到被执行人出现,并向法院申请变更申请执行人恢复执行。执行法官及时办理了手续恢复执行,冻结了两个被执行人名下银行账户,并到被执行人户籍所在地村民小组查找。功夫不负有心人,这一次终于找到了离家十多年,如今返乡准备建盖新房的被执行人包某、赵某。执行法官随即通知双方到法院协商处理。经过执行法官的释法说理,双方达成执行和解。一周后,被执行人包某将执行款如数交至执行局,案件经历17年终于执行完毕。

对于执行干警而言,案件“终本”并不意味着“结案”,只要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未得到保护,只要仍有一丝希望,执行工作就不能停歇。(路文清 匡德通)

(责任编辑:黄俊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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