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据普洱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助力水保护新闻发布会消息,普洱市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作用,创新打造“绿色检察”品牌,强化对水安全、水资源、水生态环境的保护。4年以来,共立办水保护公益诉讼案件955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953件,起诉93件。
据了解,普洱市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一体化办案优势,综合运用检察建议和提起公益诉讼等方式,实现跨行政区划公益诉讼案件的协同办理,以检察监督推动综合治理形成合力,将“法不能向不法让步”的法治精神落实到生态环境执法司法中;深入推进“河(湖)长+检察长”依法治河新模式。加强与河长制办公室及其成员单位的协作配合,形成解决河湖保护领域突出问题的工作模式;通过召开圆桌会、联席会、评估会等方式,厘清各职能部门职责,形成整治合力,以公开听证、磋商、评估会等方式健全检察权运行外部监督机制,提升执法办案的透明度及司法公信力;深入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不断巩固办案成果,以能动检察履职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
4年以来,普洱市检察机关共督促恢复被污染的水源地面积12亩,清理污染和非法占用的河道42公里,清理被污染水域面积两万余亩,拆除非法捕捞渔具2000余个,关停、整治违法采砂户200户,关停和整治环境污染企业、未依法办理环评企业246家,关停、整治设施设备不符合规范的养殖场7家。促使投入财政资金300余万元,新建占地约5亩、采用高温热解技术、无害化处理、日处理垃圾10万吨的垃圾处理站1座。
会上,还公布了糯扎渡库区非法网箱养殖、非法捕捞专项整治行政公益诉讼系列案、澜沧县人民检察院依法监督职能部门对赵某某等人非法采砂行为未全面依法履行职责案、宁洱县检察院督促多部门保护饮用水水源地行政公益诉讼案、景谷县检察院督促多部门联合整治非法堆砂洗砂行政公益诉讼案等4个典型案例。这些案件达到“办理一案,警示一片,教育一面”的效果,为普洱“生态立市、绿色发展”战略提供坚强的司法保障。
下一步,普洱市检察机关将践行“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体”理念,以“绿色检察”守护普洱“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人民幸福”。(戴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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