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4月1日召开的云南省落实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新闻发布会透露,云南各部门将通过做好宣传辅导、加强资金管理、优化简化流程、严密防范风险等措施推动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落地见效,“直达”市场主体。
当前,国际国内经济和疫情防控形势复杂。为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产业结构转型、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在此背景下出炉。

(新闻发布会现场 姚敏摄)
据了解,今年减税降费聚焦制造业等行业高质量发展,通过加大增值税留抵退税力度,减轻企业现金流压力来减轻市场主体负担;加大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税前扣除力度,促进制造业企业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投资,推动产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在聚焦小微企业助企发展方面,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阶段性免征增值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将地方“六税两费”减免政策适用主体范围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扩大到全部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政策执行至2024年底。
同时,减税降费聚焦鼓励企业研发创新,将科技型中小企业加计扣除比例从75%提高到100%。通过放宽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有关政策条件、延续科技企业孵化器税收优惠执行期限等,进一步支持创业创新发展。在聚焦支持困难行业纾困和民生保障的过程中,暂停航空和铁路运输企业分支机构预缴增值税,免征轮客渡、公交客运、地铁、城市轻轨、出租车、长途客运、班车等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增值税,支持困难行业纾困发展;设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用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延续实施全年一次性奖金等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云南省财政厅党组书记、厅长张岩松 赵嘉摄)
大规模减税降费关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关乎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财政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压紧责任,全面扎实地组织实施,确保减税降费这一利国利民的政策落到实处、见到实效。”会上,云南省财政厅党组书记、厅长张岩松表示,要做好各项减税降费政策的宣传辅导,特别是政策解读和中小微企业财务管理培训,做好精准服务。在发挥减税降费“先手棋”的作用,加快推进国家的统一税收政策的同时,根据国家授权,结合云南实际,第一时间研究制定相关政策落实方案,做好减免地方“六税两费”等政策的落实工作。
一方面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按照财政部的时限要求,186.92亿元已经全部分解下达到全省16个州(市)129个县(市、区)直达市县基层,支持基层财政平稳运行,为落实好留抵退税政策提供保障。另一方面要强化监督检查,确保政策落实,同时也要防止偷税、骗税、骗补等方面的问题,让减税降费政策真正变成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幸福感、获得感。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郭顺民 赵嘉摄)
“税务部门通过拉出任务清单,围绕重点任务倒排工期、对标推进;拉出责任清单,把退税减税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制定了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实现工作任务项目化、项目工作清单化。通过对符合退税减税条件的纳税人缴费人底数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充分验证退税减税政策享受数据和总体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分类施策。目前,全省税务系统已通过网站、新媒体、‘12366’纳税服务热线等平台,完成了面向纳税人缴费人的第一轮大规模政策宣传。从4月起,将有针对性地适时开展多轮次答疑解难辅导,必要时采取‘一对一’辅导,确保纳税人缴费人对应享受的税费优惠政策应知应会。”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郭顺民介绍。
此外,税务部门将聚焦4月30日、6月30日、9月30日、12月31日及每月征期等关键时间节点,做好新政策落实的统计核算、账单推送和效应分析,有梯次、分步骤地抓好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六税两费”减免、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所得税税前扣除、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等一系列税费优惠政策的推进落实。
持续优化云南省电子税务局功能,进一步精简退税流程。通过聚焦虚增进项、隐瞒收入、虚假申报和其他欺骗手段骗取留抵退税等违法行为,持续加大打击力度,做到“露头就打”。通过对税收违法犯罪典型案例及时曝光,有效震慑不法分子,维护税法权威,进一步营造公平法治的税收环境。(姚敏)
(责任编辑:黄俊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