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云南省《关于落实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若干政策》(以下简称《政策》)出炉,针对旅游业,提出了落实暂退旅游服务质保金、缓缴失业保险、完善常态化银企对接机制加大信贷投放等6项针对性措施,促进旅游业恢复发展。

云南拥有高山峡谷、雨林梯田、鲜花茶园、历史遗存、民族风情等丰富优质的旅游资源。近年来,立足自身优势,云南持续深化文旅融合,着力打造世界一流旅游目的地。旅游业已经成为云南的主导产业。但近年来持续的疫情对云南旅游业造成了巨大冲击。
为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影响,保障服务业渡过难关,促进服务业振作发展,《政策》提出,2022年云南将继续实施旅行社暂退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扶持政策,对符合条件的旅行社维持 80%的暂退比例;在确保失业保险待遇发放,基金备付能力达24个月以上的失业保险统筹地区,可对当地旅游企业阶段性实施缓缴失业保险政策。
同时,引导金融机构对符合条件的、预期发展前景较好的A级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旅游演艺等重点文化和旅游市场主体加大信贷投入,适当提高贷款额度;通过工会活动和政府采购促进消费;对文旅企业2022年新增的流动资金贷款,按企业实际获得贷款利率的50%予以贴息,贴息利率不高于5%;对符合条件的、预期发展良好的旅行社、住宿、旅游演艺等领域中小微企业加大普惠金融支持力度。
此外,《政策》明确以中小微企业为切入点,从全面落实国家税费减免政策、分类实施房租减免政策、扩大有效金融供给、积极开展“三乱”治理4方面实施的服务业普惠性优惠政策。
“这些政策为缓解旅游企业困难、提振旅游从业者信心、助力旅游业恢复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娄可伟表示,旅游业恢复发展进程与疫情形势息息相关,《政策》为有效恢复和保持旅游业发展正常秩序、稳定企业经营预期提供了机制保障,也为疫情影响下的旅行社、星级饭店等拓市场稳经营提供了支持,更为今后相关旅游企业平等参与市场竞争进一步消除了障碍。针对旅游企业普遍存在的资金不足问题,《政策》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合理增加旅游业有效信贷供给,合理降低新发放贷款利率,对受疫情影响经营困难的旅游企业主动让利,提出了一系列帮助企业降低成本的普惠性政策和专项措施。
旅游业是综合性产业,涉及“吃、住、行、游、购、娱”等多个方面,与餐饮、零售、交通运输等行业关联密切。“《政策》将这些行业一并纳入帮扶范围,强化了政策集成效应和产业协同作用,在纾解相关行业困难的同时,也增强了旅游要素的供给能力,有助于进一步丰富产品供给、提升游客体验、激发行业活力,营造有利于旅游出行的良好环境,促进旅游业加快恢复发展。”娄可伟说。
据悉,下一步,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将尽快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强化政策宣传、协调联动、政策评估、督促落实,将《政策》与此前省政府出台的“稳增长32条”“旅游业恢复发展20条”以及省级12个部门联合出台的“文旅行业纾困13条”等政策统筹起来,一体推进落实,充分发挥政策集成和叠加效应,促进全省旅游及相关产业快速回暖复苏,推动旅游产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
据了解,此前云南印发了《关于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加快旅游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明确要通过强化疫情精准防控,大力开展“云南人游云南”活动,积极吸引省外游客,促进旅游业加快转型升级,高水准策划宣传推广,强化配套政策支撑,促进旅游业及有关产业快速回暖复苏。在疫情趋稳可控的前提下,力争2022年底旅游业恢复到2019年水平。(姚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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