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3日,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勐海县人民法院在勐海镇人民政府、西双版纳州公安局环食药侦(森警)支队曼稿大队、云南省西双版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曼稿管理所的支持下,于勐海镇曼稿村委会挂牌成立“勐海县人民法院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示范点”。

勐海法院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以实际行动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保护美丽勐海。勐海法院坚决向破坏生态环境行为“亮剑”,5年来共审结破坏环境资源案件420件468人,为保护生物多样性“护航”。
坚持司法惩戒与生态修复并重。在依法审结破坏环境资源案件的同时,积极探索审理破坏环境资源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促进生物多样性治理和生态修复。
坚持打击防范与法治宣传并行。在严厉打击各类破坏环境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的同时,不断延伸审判职能,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法治宣传活动,进一步引导群众树立生物多样性保护意识,营造良好的生物多样性保护氛围。

坚持改革创新与社会综合治理并列。在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的同时,探索建立“司法审判+社会综合治理”模式,同相关部门签订曼稿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物多样性保护协作协议,部门联动形成合力,共建共创,不断提升社会综合治理能力。
下一步,勐海法院将以“勐海县人民法院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示范点”为落脚点,立足生物多样性审判职能,加快办案节奏,突出打击重点,不断延伸审判职能,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对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司法服务和保障作用,切实保障“三个示范县”建设。
(责任编辑:黄俊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