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警方多措并举全力推进“交巡所”职能融合 护航经济发展

时间:2022-03-21来源 : 中国网作者 : 佚名

2021年以来,昆明市公安局结合全国治安防控体系示范城市创建工作,融合“情指勤督舆”一体化警务实战机制改革,多措并举强力推进“交巡所”职能融合。

厘清思路、明确目标,确保“交巡所”职能融合稳步推进

坚持“四个原则”工作理念。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原则,聚焦基层所队急需破解的堵点痛点问题,把“交巡所''职能融合贯穿深化公安警务机制改革全过程。坚持“立足实际、服务实战”原则,建立适应社会治安特点规律、形势演变和现代警务发展趋势的工作机制,积极探索实践符合昆明公安实际的融合模式。坚持“求真务实、循序渐进”原则,以解决高峰勤务、重大敏感警情处置、突发案事件应急处置、街面警情压降等“瓶颈”为突破口,不断探索职能融合的有效路径。坚持“警种管建、属地主战”原则,明晰界定属地和警种职责分工,确保警务勤务模式更具科学性和操作性。

明确“三个阶段”推进步骤。按照“定位明晰、资源整合、精简高效、服务实战”思路,制定下发《昆明市公安局关于推进“交巡所”职能融合指导意见》,明确在2021年完成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完善“交巡所''职能融合工作机制和勤务模式,总结固化经验,启动全市改革。

2022年在全市公安机关推广“交巡所”职能融合工作模式,总结提炼经验、挖掘典型案例、打造亮点品牌。2023年持续完善“交巡所”一体化实战指挥、多警种联勤联动、多要素合成作战的社会治理模式,形成规模化集群效应,为全省乃至全国改革积累经验、形成示范、打造样板。

强化组织、明确职责,确保“交巡所”职能融合权责清晰

建强指挥体系。推动主城区交警大队、特警支队各大队主要负责同志以任职或挂职方式进属地公安分局班子,从组织领导上进行深度融合。按照扁平化、精准化、实战化要求,进一步理顺市县两级公安机关情指中心之间、情指中心与派出所勤务指挥室之间、情指中心与警种之间的指调关系,不断消除制约改革的堵点难点。探索建立分县局综合情指中心,建立警种联席值守机制,合理赋权,明确分工,打造高效权威综合指挥中枢,形成全环节“快速反应、上下联动、紧密有序、优势互补”的工作格局。

明确职责任务。细化明确属地公安与警种融合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指挥调度、勤务规范等管理机制,积极推动基础职能融合、街面警力整合。围绕“业务、勤务、装备、管理、制度、考核”等核心要素,厘清交警、巡特警、派出所治安警的权责范围,做到职能摆布均匀、权责基本平衡。坚持“一警多能、主动作为”的工作思路,制定《“交巡所''职能融合职责任务清单》,确保职能融合过程工作定位精准、任务流转顺畅、层级责任压实。

调整勤务、完善制度,确保“交巡所”职能融合规范有序

调整勤务模式。突出“平时、战时、专项、突发”四种模式,建立“联值、联勤、联动、联控、联指”等勤务规范,科学统筹“交巡所”勤务衔接互补,抽取警力最大“公约数”,实现警力无增长改善。分级建立合成作战勤务模式,建立推行网格化责任区勤务机制,组建警种融合联勤联动最小作战单元,确保勤务响应及时高效。统筹部署交警、巡特警、派出所骑巡小组,相互补位、叠加防控,不断优化圈层防控、重大突发案事件封控、重点部位查控和高峰时段治安、交通管控等勤务机制,有效提高见警率、管事率、控制力和交通疏导率。

完善工作规范。围绕职能职责、勤务模式、日常管理、装备保障、考核评价、奖惩激励等逐一制定工作规范,确保各项工作流程化、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运行。围绕“交通警情、治安警情、突发事件、专项工作”等逐一制定接处警规范和应急处置规范,细化警种之间、上下级之间业务运行规范,明确警情流转、案件处理等各环节责任主体、协作模式、交接程序,确保业务流转全闭环。

优化保障、科学考核,确保“交巡所”职能融合支撑有力

优化保障机制。加强党建引领,设置临时党组织开展思想发动、队伍建设、统筹协调、规范管理、监督问效等工作,确保职能融合推进有序有力、取得实效。加强科技支撑,依托“情指勤督舆”一体化实战化警务改革,丰富完善接处警、应急指挥、态势感知、警务质态监管、警情智能分析等功能模块,确保形成体系顺畅、业务闭环、快速反应、高效指挥的保障局面。

加强基础保障,在政策、场地、资金、系统、装备保障方面予以倾斜。加强教育培训,组织开展法言法语、装备使用、查缉盘查等基础业务交叉教学培训。

科学管理考核。坚持科学考核导向,将街面刑事、治安、交通警情压降作为重要指标,对职能融合警力实行捆绑考核,突出解决主动性不强的问题,推动工作理念从“出事少”向“不出事”、工作责任从“条块分割”到“融为一体”转变。科学制定考核办法,整合职能融合各环节探索推行“一表考”,大力推行“情指三单”监督模式,提高考核“指挥棒”的工作质效。建立正向激励和容错纠错机制,进一步激发大胆创新、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深化结果运用,将考核结果纳入年度绩效管理,与各级领导班子考核挂钩,与民警职务晋升、表彰奖励挂钩,营造“真抓实干、争先进位、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昆明市公安局供稿)

(责任编辑:黄俊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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