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红河州发布总林长令

时间:2022-01-30来源 : 中国网作者 : 杜浩楠

1月29日,云南省红河州2022年第1号总林长令《红河州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令》发布,要求全州各级各部门要扛牢压紧压实各级林长森林资源保护发展责任,推进林长制从建立到见效转变,为红河建设“三个示范区”、实现红河高质量跨越发展提供坚实的生态保障。

构建四级林长大机制

红河州各级党委、政府要认真落实《红河州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进一步建立完善林长责任体系、组织体系、目标体系、保障体系和配套制度,构建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智慧管控、网格管理、全域覆盖的长效机制。强化工作机构建设和专职工作力量配备,各级林长办公室要当好林长的参谋助手,充分发挥组织、协调、督办等作用。尽快做细做实各级林长的分包责任区域、林长公示牌设置和各项制度落实等工作。

各成员单位要各负其责、同向发力,推动林长制工作高效运行。需在2022年5月31日前实现全州林长制制度体系建设、州县乡林长制工作机构和人员、州县乡村四级林长和护林员责任区网格化落地上图等工作任务全面落实到位、专项经费保障到位、林长公示牌全面设置到位,确保2022年6月1日起全面实施运转。

强化林草资源大保护

红河州各级林长要认真履行森林资源保护发展责任,州级总林长、州级林长将于2022年3月15日前完成巡林工作,各县市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开展巡林护林工作,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重点加强森林资源监管,强化森林督查,严禁违法占用林地,禁止毁林毁湿开垦,严厉打击各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加强自然保护地管理,实施生物多样性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抓实《红河州关于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落地见效,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和非法交易野生动物犯罪行为;强化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提升林业灾害防控和预警处置能力。

要深入责任区域和联系点开展安全隐患整治,压实各方责任,形成群防群治工作格局。州县森防指成员单位要通力协作,持续加强森林防灭火宣传、野外火源管控、隐患排查整治、违法用火专项治理等针对性响应措施,主动防范化解森林草原火灾风险,坚决守住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底线,坚决遏制重特大森林火灾和扑火人员伤亡事件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安全。

科学推进国土大绿化

红河州各级各部门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的通知》和《关于科学绿化的指导意见》精神,全力完成全年营造林任务,积极开展城市通道面山绿化、重要水源地绿化,拓展造林用地空间,多途径、多方式增加绿色资源总量。深入推进“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活动,提高全民义务植树尽责率,推动国家森林城市、森林小镇、森林乡村建设,创建美丽家园。巩固拓展退耕还林成果,扎实推进国家储备林、石漠化治理、天保公益林、水土保持综合治理等工程建设,增加林草资源总量。加大森林抚育经营、退化林修复和低质低效林改造力度,调整优化森林结构,提高林草资源质量。

聚焦林业经济大转化

红河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聚焦国储林项目建设、人工商品林林下经济发展、森林康养、森林旅游等特色林业产业提质增效,抓好项目谋划,强化招商引资,多渠道筹集资金,推进项目落地实施。按照“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的产业发展思路,在良种培育、绿色有机、龙头带动、品牌打造上实现新突破,进一步激发林业经济增长动能,助力乡村振兴。

营造护绿兴绿大氛围

红河州各级各部门要建立林长制考核指标体系,客观评价各级林长履职实绩,统筹纳入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工作,考核结果作为干部奖惩、使用的参考依据。加大林长制宣传力度,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让尊重自然、爱护自然、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价值观念深入人心,营造全社会共同护绿、增绿、活绿、用绿、兴绿的浓厚氛围,坚决筑牢国家西南生态安全屏障。(杜浩楠)

(责任编辑:黄俊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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