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十四五”全民医疗保障规划》出台 力推10项医保惠民实事落地

时间:2022-01-27来源 : 中国网作者 : 曹燚

据1月27日云南省召开的新闻发布会消息,《云南省“十四五”全民医疗保障规划》(下称“《规划》”)已于1月20日印发出台。

该《规划》是云南省医保领域第一个专项规划,将为云南省“十四五”时期医疗保障改革发展提供行动指南,推动医疗保障事业的高质量发展,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赵嘉摄)

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黄宏伟介绍,此次出台的《规划》,以人民为中心重点聚焦10项医保惠民实事,通过不断增强服务,有力促进10项实事落地见成效。

《规划》所涉及的10项医保惠民实事为:通过落实核酸检测价格调整政策及耗材集采降价成果,减轻参保人核酸检测负担;将符合条件的民族药、中药饮片和医疗机构制剂纳入云南省医保支付范围;通过启动实施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让职工医保参保人享受普通门诊费用报销待遇,并且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保障范围可延伸到父母、配偶、子女等;通过拓展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建立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机制,参保人可在符合条件的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并享受医保报销待遇;通过集中带量采购药品总数350个以上,进一步降低药品和医用耗材价格;通过持续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行动,强化医保基金监管;通过扩大普通门诊跨省直接结算服务,覆盖面落实包括高血压、糖尿病、慢性肾功能衰竭、恶性肿瘤、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等五种门诊特殊病慢性病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实现生育保险待遇核定与支付事项“跨省通办”;全面推行门诊特殊病待遇省内异地认定,实现在定点医疗机构“一站式”办理;通过持续推进医保移动支付建设,丰富医保电子凭证应用场景,实现就医购药医保支付“掌上办”“指尖办”;全面推行门诊特殊病待遇省内异地认定,实现在定点医疗机构“一站式”办理。

据了解,在国家规划基础上,云南省在《规划》中增加了“大病补充保险政策范围内基金支付比例”和“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在基层医疗机构支出占比”2项指标。明确提出到2025年,基本医保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参保质量更高;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稳定在85%和70%左右,重点救助对象符合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救助比例达到70%左右,居民大病补充保险政策范围内基金支付比例不低于60%,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达到27%左右;国家和省级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品种达到500个以上,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品种达到5类以上;住院费用跨省直接结算率达70%以上,医保政务服务事项线上可办率达80%以上,医保政务服务事项窗口可办率达100%;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在基层医疗机构支出占比由目前15%左右稳步提高,鼓励更多病人留在基层,促进分级诊疗,进一步减轻群众就医负担和促进分级诊疗。(曹燚)

(责任编辑:黄俊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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