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楚雄“六位一体”全方位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时间:2022-01-20来源 : 中国网作者 : 李应春 何州 何明杰

近年来,云南省楚雄市结合本地实际,全力做好相关未成年人临时监护、收养、教育、卫生健康、救助保护等工作,努力构建起未成年人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六位一体”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体系。

前不久,楚雄市人民检察院“小邱法治课堂”的邱明艳检察官一行走进楚雄市树苴乡,为学校师生上了一场别开生面的法治知识讲座。在树苴小学,“小邱法治课堂”的丁燕香老师以“预防校园欺凌,选择与善同行”为主题,从“鹿道森”事件出发,引出校园欺凌的话题,接着从校园欺凌的定义、表现形式、可能触犯的法律及产生的危害进行了讲解。在树苴中学,邱明艳老师以“做自己的守护天使,远离性侵害”为主题,结合实例,向同学们介绍了性侵害的类型、如何识别和预防性侵害等相关知识,从生理上、心理上、法律上等方面依次向同学们讲解了青少年要如何树立正确的婚姻观念等。树苴中学学生王中英告诉记者:“学到了一些我们女生要懂得自尊自爱,在校园内怎样预防校园暴力等相关的法治知识,告诫我们要杜绝一些青少年不良行为,努力学习,拼搏向上,不负青春,不负韶华。”

期间,邱明艳检察官还为树苴中小学校的全体教师开展了《强制报告制度,撑起未成年人保护伞》的法治宣讲。树苴小学副校长李文波说:“在日常的教育教学工作中,切实关心、关注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针对他们存在的各种问题及时给予他们我们能够给予的各种帮助,另外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合联动,及时反馈我们存在的困难,以及严格执行相关的报备制度,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

据了解,“小邱法治课堂”走进树苴中小学开展法治宣传活动是楚雄市人民检察院为持续抓好“一号检察建议”的督促落实,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一个重要举措,也是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落实检察官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而开展的为期一个月的普法宣传活动。楚雄市人民检察院邱明艳检察官介绍,“开展‘小邱法治课堂’进校园,不仅提高了广大未成年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及法治意识,也让老师对强制报告制度能够深入了解,消除顾虑,让老师积极履行强制报告制度,凝聚各方面的力量,一起来保护未成年人在学校、在家庭生活当中不受不法侵害。”“小邱法治课堂”作为楚雄市未成年人法治宣讲品牌活动,2021年共举办18场次,受益人员5000余人。

据了解,为抓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楚雄市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纳入“十四五”发展规划,专门成立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加强政策支持,强化投入保障。建立了市、乡(镇)、村三级党委领导、政府支持保障、部门协同配合、群团组织积极参加的组织体系,完善了政府主导、各级儿童之家为载体、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机制。楚雄市未保委副主任杨正元介绍,“我们配齐了全市15个乡镇儿童督导员和154个村(居)委会儿童主任,立体化、全方位未成年人保护体系基本形成,确保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工作有效落实。”

与此同时,为减少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投资472万元,总面积3836平方米的楚雄市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于2011年9月1日建成投入使用。截至2021年12月底,基地共承担各类讲解任务2875场,接受警示教育总人数289068人,其中学生279527人,团体及其他组织9541人。举办“家长开放日”活动783期,开展警示教育拓展活动640期。建设专门学校,开展专门教育,有效教育挽救“问题少年”。目前在校学生42名,实行全封闭、准军事化管理模式,财政全额保障专门学校办学经费,点燃问题少年的希望,让问题少年不再成为家庭问题和社会问题。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是一项长期工作,任重而道远。楚雄市未保委副主任杨正元表示,下一步,将充分发扬民政部门“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服务宗旨,结合自身业务实际,继续破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重难点问题,坚持问题导向,加强部门协作,着力补短板、强弱项,进一步凝聚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强大合力,为楚雄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打下更加坚实的基础。(李应春 何州 何明杰)

(责任编辑:黄俊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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