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2021年版)》正式实施

时间:2022-01-14来源 : 中国网作者 : 李璐航

据1月14日云南省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2021年版)重大政策新闻发布会消息,为了各级政府履行基本公共服务职责、人民享有相应权利依据,《云南省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2021年版)》(以下简称《实施标准》)正式印发实施。

《实施标准》涵盖了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等“七有”,以及优军服务保障、文化服务保障“两个保障”,共9个方面、22大类、81个服务项目。为了增强群众对实施标准的可读性、责任单位的可操作性,同时也便于社会各界对照监督,实施标准明确和细化了每个项目的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政策依据、支出责任、牵头责任单位和服务流程。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一级巡视员刘绍鸿表示,享有基本公共服务是每个公民的基本权利,保障人人享有基本公共服务是政府的重要职责。“十三五”以来,云南省基本公共服务制度体系建设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取得了一系列突出成就。大病保险制度、社会救助制度、养老托育服务等一系列关系人民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的重大制度安排逐步建立健全。全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已经全部达到了“20条底线”要求。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公共卫生体系也在加快构建,全省每千人医疗卫生机构的床位数达到了6.89张,超过全国6.46张的平均水平。建成养老服务机构1168个,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2681个,养老床位达18万张;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90%,与全国平均水平持平。129个县(市、区)全部实现了县域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比例达到了100%,比全国平均水平高出5个百分点等。

此外,较国家服务项目,《实施标准》增加了农村适龄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筛查这1项,该项目在云南省已实施多年,政策依据、支出责任较为明确,长期以来对提高农村妇女健康水平发挥了重要作用。

据介绍,《实施标准》是健全云南省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的基础标准,将为各行业主管部门完善本领域的相关服务标准规范、各地确定本地区的实施标准、基层服务机构实行标准化服务流程管理提供重要依据。(李璐航)

(责任编辑:黄俊飞)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