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红河:全面推行林长制,由“浅绿色”向“深绿色”迈进

时间:2021-12-31来源 : 中国网作者 : 杨婧瑶 杜浩楠

12月30日,据云南省红河州全面推行林长制新闻发布会消息,该州于11月20日出台《红河州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后,目前四级林长体系已全面建立,将力争到2025年底,全州森林覆盖率达到60%以上。

红河州是云南省森林草原资源大州,是云南省两大生物多样性中心之一,是国家南部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和生物物种资源基因库。全州森林覆盖率57.32%,草原综合植被盖度79湿地保护率55.58%。是中国植被类型最为丰富多样的地区之一。

红河州林业和草原局党组书记、局长杨云鸿介绍,《方案》锁定了红河州全面推行林长制的三个阶段性工作目标。第一阶段,到2021年底,全面建立州、县市、乡镇、村四级林长制体系。第二阶段,到2025年底,全州森林覆盖率达到60%以上,森林蓄积量达到1.2亿立方米,湿地保护率达到60%,森林火灾受害率稳定控制在0.9‰以下,林草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4%以下,完成国家级森林城市创建,全州林草产业总产值达到600亿元上。第三阶段,到2035年,全州基本实现林草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同时,《方案》明确了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四级组织体系,全州共设立四级林长2910人,其中州级林长17人、县市级林长216人、乡镇级林长1350人、村级林长1327人,覆盖全州13个县市,落实州县林长责任单位338个,形成了“组织在州、责任在县、运行在乡、管护在村”的“横到边、纵到底、全覆盖”全链条责任体系。将通过加强森林资源大保护、开展脆弱生态大修复、推进生态价值大转换、强化防治能力大提升、构建数字林草大平台、推进基层建设大改善、激活林草发展新动能等“六大一新”7个方面,支撑起全面推行林长制的重大任务。

杨云鸿介绍,《方案》还就推动落实林长制各项任务落地见效提出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督察督导、保障经费投入、实行绩效评价、强化源头治理、建立监督体系、加强宣传教育等七条具体保障措施。将形成定责、履责、督责、问责环环相扣的责任链条,确保2022年6月1日前四级林长及责任单位和相关机构、人员全面落实到位,各项措施、工作责任全面落实到位,全州林长制体系全面建立和顺畅运行。(杨婧瑶 杜浩楠)

(责任编辑:黄俊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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