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陆良:法院执行关口移进群众的心里

时间:2021-12-31来源 : 中国网作者 : 张钰婕

在化解案件执行难的工作中,云南省曲靖市陆良县法院针对简易的执行案件,采取“以情说理、以理服人”的方法,在立案时主动向当事人释法明理,引导双方化解纠纷并敦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针对复杂的执行案件,采取“化解纠纷为主,法律震慑为辅”的方法,在劝说的同时强调拒不履行可能受到的处罚,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

“你好法官,我想申请执行?”11月15日,一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案件的当事人段某巧到陆良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称因徐某没有主动支付赔偿款,故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诉讼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审查后了解到,徐某在段某巧经营的烧烤店吃烧烤期间,与朋友发生口角并相互动了手,用钢筋凳误伤了上前劝阻的段某巧。在与段某巧沟通交流的过程中,工作人员发现徐某与段某巧的丈夫是朋友关系,双方矛盾不算尖锐,可以在立案阶段通过劝说化解纠纷促进执行。工作人员立即向领导汇报,在领导审批并征得段某巧同意后,工作人员主动致电联系徐某,从法、理层面做了大量思想工作,徐某表示愿意主动履行。2021年11月18日,在工作人员的见证下,徐某按约定向段某巧交付赔偿款21770.64元。该案从执行立案到执行完毕仅用了四天时间,快速高效的工作效率得到了当事人的称赞和肯定。

“谢谢法官一直把我的这点小事挂在心上,为你们的无私奉献点赞!”段某巧看到法官们既帮助自己解决了问题,同时还维护了丈夫和朋友的关系后感动不已。

2018年,家住云南省曲靖市陆良县城的黎某将自己名下的房屋出售给王某方,后双方因下欠的购房费纠纷不断,矛盾加剧,黎某无奈下诉至陆良法院。立案后,诉讼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考虑到双方矛盾尖锐,如到执行阶段采取强制措施,也许会更加激化矛盾,案结但不能事了。遂及时向领导汇报并积极与承办法官商议,一审作出判决后,主动联系双方当事人进行劝说调解。当事人明确表示要上诉,待到二审作出维持原判的判决后,工作人员再次联系到了案件当事人。在多次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劝导的同时,工作人员告知王某方进入执行阶段如拒不履行,将面临财产冻结、征信拉黑、限制高消费等后果。2021年12月20日,王某方主动到陆良法院支付了下欠的购房费,此案顺利执行完毕,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近年来,陆良法院紧盯案件化解“执行难”问题,诉讼服务中心与执行局不断创新工作机制,积极探索出一条“立案+执行”有效的案件化解执行模式,将执行关口前移至诉讼服务中心,切实帮助群众解决了身边的难题。据统计,2021年11月15日至12月14日,有效化解各种案件4件,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182981.03元。执行关口前移一步,这一步真正移到群众心里,得到群众的好评。(张钰婕)

(责任编辑:黄俊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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