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出台古茶树资源保护新规

时间:2021-12-15来源 : 中国网作者 : 张丽君

日前,《普洱市古茶树资源保护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经第四届普洱市人民政府第64次常务会议和第五届普洱市委常委会第5次(扩大)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景迈山 普洱市文化和旅游局供图)

作为世界茶树的发源地、茶马古道的源头,普洱茶树品种资源丰富,全市各县(区)古茶树资源分布广、面积大。2018年,普洱市制定出台《普洱市古茶树资源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擦亮“普洱茶”金字招牌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新制定的《实施细则》对《条例》的部分条款进行细化、补充、解释,将切实加强古茶树资源保护,规范古茶树资源管理和开发利用。

《实施细则》共23条,对古茶树资源保护范围划定、古茶树资源认定和具体程序、古茶树资源分类保护和保护标识牌的制作、挂(立)等方面有详细规定。

《实施细则》明确,古茶树资源保护范围按照古茶树保护管理相关技术规范或者标准划定。集中分布的野生型茶树、过渡型茶树保护区域范围为边缘树及其树冠外延伸50米的区域内,集中分布的树龄100年以上的栽培型茶树保护区域范围为边缘树及其树冠外延伸20米的区域内,零星分布的古茶树保护区域范围为该茶树及其树冠外延伸10米的区域内;古茶园的保护区域范围为该茶园周边20米的区域内,古茶林、野生茶树群落的保护区域范围为该茶林、群落周边50米的区域内。其中,古茶园、古茶林、野生茶树群落的保护范围由县(区)人民政府划定。古茶树的保护范围由县(区)林业和草原行政部门划定。

(普洱日报供图)

《实施细则》指出,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完善古茶树资源保护补偿机制,对经审批同意开展建设建(构)筑物、旅游开发、科学研究等活动,对古茶树资源造成损失的,由项目实施单位进行补偿。因对古茶树采取保护措施造成其他权利人损失的,由县(区)人民政府给予适当补偿;县(区)人民政府应当逐步建立完善古茶树资源动态监控监测体系和古茶树生长状况预警机制。建立古茶树资源保护安全护栏、隔离带、电子监控系统、排灌防洪系统等设施,组织开展检查,救治生长异常古茶树,必要时可抢救性移植,同时,应当在古茶树资源保护范围内采取水土流失治理、周边防护林建设等措施,保护改善古茶树生态环境;各类建设项目,涉及开展采石、取水、取土、探矿、采矿等活动,对古茶树资源生长环境有影响的,相关部门在项目审批时,应当征求同级林业和草原行政部门的意见。

(普洱市委宣传部供图)

《实施细则》规定,单株古茶树实行挂牌保护,古茶园、古茶林、野生茶树群落实行立牌保护。涉及普洱市名山名茶区域内的古茶树、古茶园、古茶林、野生茶树群落,以及其他具有重大科学、历史、文化、经济价值的古茶树、古茶园、古茶林、野生茶树群落列为重点挂(立)牌保护对象。

此外,《实施细则》明确,古茶树树龄由市林业和草原行政部门组织专家进行认定。未经认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标识古茶树树龄;市、县(区)人民政府对古茶树资源保护专项规划落实情况每5年进行一次检查和评估,形成检查和评估报告,并向社会公布。(张丽君)

(责任编辑:黄俊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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