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智创新聚力突破 云南石林吹响乡村振兴人才“集结号”

时间:2021-11-24来源 : 中国网作者 : 王建平 罗晓俊

乡村振兴战略的大力实施,是党中央继脱贫攻坚后发出的又一伟大号召。如何更好地发挥人才作用,助力乡村全面振兴,是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必然要求和重要命题。今年以来,云南省昆明市石林县牢牢抓住乡村人才振兴这个关键,引才招贤、重智创新、聚力突破,出台《石林彝族自治县乡村振兴人才选拔培养实施方案》,在全省率先吹响了乡村振兴人才“集结号”。

《方案》旨在选拔各行业、各层次的优秀人才汇聚到乡村振兴主阵地、最前沿,进一步拓宽乡村产业增收途径,提升资源转化能力,推动乡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在基层一线锤炼培养人才,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造就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为石林打造国际旅游目的地和现代特色农业基地,实现高质量跨越,提供坚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

《方案》立足石林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情况,在步骤、程序、方式、保障等方面提出了“五个坚持”的工作原则。坚持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将乡村人才振兴纳入县委重要工作总体部署,吸引各类人才向农村流动,打造一支能够担当乡村振兴使命的专业化人才队伍;坚持统筹兼顾、试点先行,紧紧围绕县委确定的全域旅游“51068”重点任务路线图,聚焦每年选取3至5个村寨作为乡村人才振兴选拔培养试点,聚力用1至2年时间探索出人才选拔培养、资金运行、管理退出、结果运用等方面新措施、新机制,形成可复制、可全县推广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坚持公开选拔、择优录用,注重外部引进与本土培养,机关事业单位与社会贤达并举,拓宽乡村振兴人才来源,聚天下英才而用之;坚持全面培养、分类施策,围绕“扩大总量、提高质量、优化结构”要求,针对不同自然村进入的不同类型人才,结合社会培训力量,实施差别化、精准化人才培养措施;坚持完善机制、强化保障,健全完善乡村人才培养、引进、管理、使用、激励、退出等制度,强化制度执行,让农村的机会吸引人,农村的环境留住人。

《方案》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明确了招引人才的“五个聚焦”重点对象,充分体现了“求贤若渴、引贤聚才”的魄力和诚意。聚焦全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中在职在编的45周岁以下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人员,包含县直挂联村(社区)部门派驻担任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等;聚焦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中退出科级领导岗位的人员;聚焦县属所有国有企业在职在编人员,即从石林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本级及下属子公司的全体在职在编人员;聚焦农村优秀人才回引计划人员,即本村在外有致富经验、有干事创业激情且热心公益的致富带头人员;聚焦有相关农业产业运营经验的企业出资人,有市场营销、投融资经验的专业人才,以及乡村振兴创业团队等社会参与人员。

为确保工作实效,《方案》创新了五大机制。创新引进机制。以比选择优的方式,在全县在职在编人员中选拔一批优秀人员到乡镇(街道)挂任副书记、副乡镇长(副主任),专项负责乡村振兴战略工作实施推进;以招聘的方式,在乡镇(街道)岗位招录中侧重经济类、农业类、管理类考生,录用岗位在乡镇(街道)、工作在乡村振兴一线;以推荐的方式,在全县挂联村(社区)县直部门干部职工中推荐一批优秀人员到村担任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统筹负责驻村乡村振兴各项工作推进;以选派的方式,在全县退出科级领导岗位干部中选派一批乡村振兴指导员,到村指导本村乡村振兴各项业务工作统筹推进;以指派的方式,结合“万名人才兴万村”行动,在全县人才库中选派专业性对口人才,以特派专家、专业人才结对形式,进村驻村帮扶发展;以村申报、乡镇(街道)审核、县委人才领导小组议定的方式,把本村在外优秀人才吸引回村担任村(社区)书记助理、主任助理,直接负责本村乡村振兴各项业务工作推进实施;以政府“直通车”方式,吸引一批有农业产业运营专业的优秀国有企业人才,按照岗位在国企、工作在村方式,到村负责村级产业发展;以政府“绿色通道”方式,吸引有市场营销、投融资经验的专业人才担任乡村CEO,全权负责本村开发建设。

创新服务机制。建立“脱钩”监督机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人员到村工作后,除岗位派出单位外,其他管理全部脱钩,到村工作考核就是年度个人考核;建立县处级领导“一对一”服务人才机制,实行县委常委结对服务重点村派驻人才,其他县处级领导依次联系全县行政村(社区)派驻人才,为人才发挥作用提供最优质服务;建立“一人一册”管理机制,县委人才办常态化做好人才的服务保障工作,为人才解决后顾之忧,确保人才引得进来、沉得下去、作用发挥得出来。

创新培训培养机制。搭建专业能力提升平台,依托县级干教平台,实施乡村人才振兴异地主体班次,依托县乡党校、农民业校等平台,以县内主体班次或专项化形式,开展需求为导向的菜单式培训,依托市、县级人才工作项目平台,实施以行业性专项化培训;搭建学历提升平台,在职在编的鼓励申报与“三农”有关专业实施继续教育培训,农村回引优秀人才通过村(社区)干部“双提升”项目实施培训;搭建校地人才孵化平台,利用西南林业大学、云南艺术职业学院建设石林校区契机,探索通过签订校地合作协议,建立校地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专班,打造成为符合石林实际的乡村振兴人才孵化基地。

创新激励考核机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到村工作的,由县委组织部牵头组织,乡镇(街道)和服务地参与,建立专项考核评价指标体系,连续2年考核在“优秀”等次的或连续在服务地履职满3年且考核合格的纳入科级干部后备人选。表现优秀的,择优提拔或晋升职级(职称)。担任驻村第一书记、工作队员、乡村振兴指导员的,相关补助按照《关于加强驻村工作队员选派管理工作的实施细则》等文件执行。国有企业人员到村工作的,工资和其他福利待遇与岗位所在企业同级职工相同,由岗位所在企业支付;由县委组织部牵头组织,县委国企工委(国资委)、乡镇(街道)和服务地参与建立专项考核评价指标体系,连续2年考核在“优秀”层次的或连续在服务地履职满3年且考核为合格的纳入子公司中层后备人选,已是子公司中层的纳入子公司副职后备人选;表现优秀的,纳入国企领导人重点培养。社会层面人员到村工作的,担任书记助理或主任助理的优秀回引人才,实行“基本报酬+奖励”报酬制度,基本报酬参照《石林彝族自治县关于提高村干部岗位补助的实施细则》文件中担任村(社区)副书记、副主任待遇规定执行,所需经费由县级财政全额保障;其他社会参与人员,建立在乡镇(街道)统筹指导下,在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的监督下,服务地和投资方(乡村CEO)按照利益连接机制,签订合作协议,根据指标完成情况考核合格后,支付相关报酬及奖励。社会层面参与人才达到《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才引进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石委人才﹝2021﹞2号)文件规定中人才引进标准的,按照规定中人才享受待遇规定执行。

创新退出机制。对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派出人才,凡是派驻到服务地年度考核不合格的退回原单位,取消并追讨驻村期间相关待遇,同时视为个人年度履职考核不合格,并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在派驻地期间发生违规、违法行为的,按照党纪政务、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办理。对社会参与人才,严格按照合同约定中退出规定执行,对存在争议的由乡镇(街道)组织进行复议,并按照复议坚决执行。其中,对造成集体资金、资产流失的,按照村集体“三资管理”规定办理,并追缴相关待遇。回引人才担任职务的,参照村干部考核管理规定执行,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兼职及待遇,造成其他损失的,按照相关规定依法处理。

据悉,为较好地保证乡村人才振兴持续深入实施,石林县还以每年县级不低于50万、每个乡镇(街道)不低于10万、每个乡村振兴试点村(重点村)不低于5万标准建立了县、乡、村乡村振兴人才发展专项资金,由县级财政纳入年初预算安排。同时,由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牵头,制定《石林县乡村振兴人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办法》,明确资金专项用于乡村振兴选拔培养人才奖励、专项课题研究以及人才培训等。

《方案》制定以来,石林县大力开展乡村振兴人才选拔培养工作,成绩显著、成效明显。截至目前,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共有231人参加“比选择优”,共派出90名专家到90个村(社区)开展“万名人才兴万村”帮扶行动,22个乡村振兴重点村(原建档立卡贫困村)驻村第一书记、工作队员全部就位,农村优秀人才回引计划入库人才276人,已选派乡村振兴指导员10人。(王建平 罗晓俊 文/图)

(责任编辑:黄俊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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