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官渡法院深入推进诉源治理 助力矛盾高效化解

时间:2021-10-19来源 : 中国网作者 : 佚名

全面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深化诉源治理,是昆明市官渡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以人民为中心、全面深化改革的生动实践。近年来,官渡法院在区委政法委的领导和全力支持下,一站式建设成效斐然,多元解纷和诉源治理亮点纷呈,打造了以源头预防为先、非诉机制挺前、法院裁判终局为核心的诉源治理体系。

官渡法院主动融入到区委政法委的基层宗旨格局,加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取得良好成效。曙光小区建于上世纪90年代,长期存在管网老化、路面破损等系列问题,2013年旧物管退出后,基本处于无管理状态,小区环境脏乱差,秩序混乱,社区居民之间,以及社区物业管理、基层治理工作或物业公司服务过程中,日常难免产生矛盾。随着居民依法维权意识增强,2020年小区在改造时,有2名社区居民把电动摩托停放楼道充电被盗,因赔偿与物管和社区产生纠纷,一直未能解决。居民得知官渡法院成立“曙光微法庭”的当天,就相约找法官“评理”,最终达成案结事了人和。

2021年2月19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加强诉源治理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的意见》,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为诉源治理工作指明了方向。官渡法院紧紧围绕党委领导,积极推动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加强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关口把控,推进诉源治理实质化,助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今年1月1日至9月22日,官渡法院受理各类案件34765件,审执结案件21454件,结案率61.71%,收案数、结案数始终位居全市、全省基层法院第一位,员额法官人均受理案件669件,人均结案413件,“案多人少”矛盾进一步激化,法官办案压力、心理压力持续增大,进一步深入推进诉源治理工作刻不容缓。

抓前端治未病 为“无讼社区”提供司法保障 

官渡法院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前沿司法壁垒作用、桥梁纽带和司法保障作用,在原有的“一庭三所一处”工作模式基础上,在东华和曙光两个社区率先试点创建“无讼社区”,不增编、不建房,在原有活动场所设置“一屏、一线、一终端”,联合街道、社区、派出所、司法所、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共同建立社区“微法庭”“法官工作室”,将司法资源前置基层,通过“线上+线下”模式,融合互联网技术与基层网格治理,构建“法官+社区干部+多元调解组织”的诉源治理格局,促使“纠纷化解+普法宣传”实现矛盾末端治已病和纠纷前端治未病,进一步减少矛盾纠纷形成案件进入法院,实现源头治理,切实为创建“无讼社区”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从全省首个社区“微法庭”在东华社区生根发芽,成为盛开在云南的第一支新解纷模式“蒲公英”以来,线上线下方式化解相邻纠纷20起,线上以提供法律咨询方式平息矛盾40余人(次),获得辖区居民企业的高度肯定和好评,“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真正实现打通司法服务“最后一公里”。

抓中端治既病 完善非诉与诉讼衔接机制 

法治社会并不意味着由司法来解决所有纠纷,也决非靠司法单兵突进就能实现。“未病先防、既病防变”,对于已经出现的纠纷,应当充分发挥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效能,及时从根本上、源头上解决问题症结,形成多元主体参与的共治局面。

有效整合解纷资源。官渡法院以“法院+”理念,实现了公证调解、商会调解、劳动仲裁调解、人民调解、保险调解、证券期货调解、医疗纠纷调解、特邀调解、涉侨纠纷调解、律师调解、行政争议调解、自贸区商事调解、金融纠纷调解的“十三位一体”联动解纷衔接机制,促进诉源治理精准施策。同时,官渡法院邀请涵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陪审员、专家学者、律师、公证员、仲裁员、退休法律工作者等符合条件的人加入特邀调解,特邀调解员名册涵盖了社会诸多行业的社会精英及专业人士共138人,整合社会优质资源参与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发挥非诉解纷替代优势,分流诉讼案件,节约优化司法资源配置,让司法的治理功能得到最大发挥。

2020年以来,官渡法院移送多元调解组织案件16179件,调解成功4044件,其中经司法确认885件,司法确认涉案金额约2亿元,为当事人节约诉讼费120万元,案件审理周期平均缩短29天。

扩充多元解纷内涵。引进明信公证处参与司法辅助事务,逐步构建起公证参与法律文书送达、案件调解、调查取证、财产保全以及全流程公证法律服务的司法辅助体系。其中,开创性地推出“安心拍”法拍房法律服务,解决执行财产变现难问题;一次性调解500余件商品房购销合同纠纷等典型事例,为人民群众化解矛盾、满足多元诉求提供了公证调处渠道。2019年6月,“官渡-明信”司法辅助模式被最高人民法院和司法部在《关于扩大公证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试点工作的通知》中予以肯定并在全国推广,依托试点经验成果,双方共同编撰的《诉讼与非诉讼衔接机制的创新探索与实务》一书被法律出版社出版。同时,在官渡区民营企业占比较大、纠纷频发的汽配摩配、建材等市场联合成立20余个商会调解室,其中摩配市场在业务覆盖全省的同时也将非诉化解纠纷的理念辐射到了全省,促进了商会交易规则依法依规完善。

2017年1月至今,通过线上线下模式,在院外采用非诉方式化解民商事矛盾纠纷2万余件,接受口头咨询的矛盾纠纷近1万件,民间商事调解队伍在各个市场培育起来,进入诉讼的商事案件下降23%。

多方联动助力法治政府建设。官渡法院与区社保局就工伤保险给付达成一致意见,2021年3月4日后当事人无需通过司法裁判即可直接向社保局提出工商保险给付申请;与检察院、不动产登记机关联动,检察院对因不动产登记错误引发的行政纠纷直接发出检察建议,由登记机关直接予以纠正,切实疏减诉源。在全省县(区)中首家挂牌行政争议调解和解中心,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在区政府和区自然资源局作为申请人的政府征收安置拆迁补偿协议的行政非诉案件中,创新通知具体实施主体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依法促成六位“钉子户”从司法强拆审查到自愿配合拆除,有力支持政府重点项目推进和城市更新改造。四是强化联动高效化解劳动争议。加强与省、市、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沟通协作,在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过程中,针对劳动争议案件增长幅度快、涉及范围领域广、社会敏感程度高、稳控化解难度大的特点,发布劳动争议白皮书,以本院审理的相关典型案件为例,从七个方面为构建优质的营商环境、诚信的市场环境和公正的法治环境,推动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官渡智慧”和“官渡方案”。

抓末端治已病 深化“分调裁审”机制改革 

深化“分调裁审”机制改革,实现多元解纷、简案快审、繁案精审,是进一步优化司法资源配置,尊重群众差异化的司法需求,构建分层递进、繁简结合、衔接配套的多元解纷机制,是提高矛盾纠纷化解质效的有效途径。

深化“多元调解+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官渡法院将司法确认、小额诉讼、扩大独任制适用等改革任务融入“多元调解+速裁”工作,实现“纠纷源头治理”与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相互促进。将调解组织与审判团队进行嵌入式整合,指定每位速裁庭法官对口指导不同的调解组织,建立由主审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和人民调解员组成的紧密型调解速裁团队,方便法官对调解过程适时指导,也便于对调解结果予以司法确认,及时固定调解成果。对于调解失败但在调解阶段已经确认了双方当事人地址、无争议事实等事项,在诉讼阶段予以认可,使调解成果在审判活动中得到充分体现,调解权威不断增强,司法效率不断提升。

推行审判方式改革。对常见的类型化纠纷逐步推行要素式审判,通过类案同审、多案连审方式,自主创新研发裁判文书自动生成系统,加速案件审理进程,案件审理时长缩短50%以上。省委社会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工作简报专门刊载官渡法院“要素式审判”工作信息。通过简案调解、类案快解、繁案精解,实现了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2020年以来,官渡法院以占比全院民商事员额法官18.8%的速裁法官,解决了62.1%的民商事案件。

发挥司法裁判终局的评价意义。法院司法裁判的意义不仅在于定分止争,更在于通过个案告诉社会法律提倡什么、否定什么、保护什么、制裁什么。裁判一经作出,宣告纠纷已获解决,争议各方必须服从、履行裁判。官渡法院深入学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裁判文书释法说理的指导意见》,将法律评价与道德评价有机结合,做好释法说理工作,发挥司法裁判在国家治理、社会治理中的规范、评价、教育、引领等功能,润物细无声地引导人民群众信仰法律,尊重法律和司法权威,以实现更高层面的源头治理。

(责任编辑:黄俊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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