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4日,由云南省文明办、云南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云南省志愿服务联合会、中国(云南)道路交通安全公益联盟、云南省新时代文明实践大数据中心共同组织开展的云南省“拒绝酒驾、珍爱生命”主题公益宣传活动启动仪式在昆明举行。

活动倡议,遵守交通法律法规,传播文明交通理念、拒绝酒驾,文明出行。时刻提醒自己和身边人,拒绝酒驾醉驾,牢固树立交通安全意识、法治意识、文明意识,争做文明交通的倡导者、践行者、劝导者和示范者。作为驾驶人的家人及朋友,请及时提醒他们驾车前不要饮酒,不要给驾驶人敬酒、劝酒、逼酒。如果饮酒,请务必放下手中的车钥匙,搭乘出租车或联系代驾平安回家。饮酒后请保持充足的休息时间,避免“隔夜酒”导致的酒驾违法行为。通过个人强化自律,行业促进规范,社会形成自觉,共建现代交通安全文明,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出新努力,为提高云南省文明城市创建水平作出新贡献,为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而努力奋斗。

2011年5月,《刑法修正案(八)》正式实施,将“醉酒驾驶”列入“危险驾驶罪”予以惩处。10年来,云南省公安交管部门持续开展酒驾醉驾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打击整治,共查处酒驾案件达211306起、醉驾案件达64714起,年均查处数量在27000余起高位,仅2019年以来,因酒驾发生交通事故仍然达到了9373起,年均达3400余起,酒驾醉驾问题治理仍然任重道远。
治理酒驾不仅是公安交管部门的责任,更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启动仪式上,与会行业和媒体记者代表发言表示将主动配合相关部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积极主动作为,勇担社会责任,争做文明交通的引领者、践行者、劝导者、示范者,共同营造遵规中法、文明安全的交通氛围。

接下来,云南公安交管部门将在广泛深入开展宣传教育警示的同时,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全省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集中整治秋季攻势,以及深化农村交通安全固本强基攻坚行动,统筹好“减量控大”和常态化疫情防控、优化营商环境,集中开展酒驾醉驾查处工作力度,加强路面执法执勤震慑,共同营造遵规驾驶安全出行的交通文明新风尚。(唐丹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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